近日消息称山东伴郎团接亲时“闹洞房”,将新娘抛到半空没接住,使其后脑勺着地昏迷不醒,幸好及时抢救已恢复出院。现如今人们听闻或经历的婚礼习俗五花八门,把新人绑到树上,脱光新人衣服让其游街示众,让儿媳妇和公公热吻,把伴娘全身摸个遍。
看到客人对新人极尽猥亵戏弄,或有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但事实上,闹洞房之俗,古已有之。
闹洞房的习俗盛行于唐宋明清,至于其源头,一般追溯到魏晋之际。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往前追溯到前秦时期,因为在《诗经》里就有关于闹洞房的情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笔记小说《世说新语》里曾记载过曹操和袁绍在别人新婚夜中参与闹洞房的恶作剧,偷走新娘并贼喊捉贼。山东莒县沈刘庄汉代画像石墓中就有一幅 “男女亲吻图”画像石,画面中男女主人公的服饰穿戴可知其为新婚夫妇,另外一人在取闹,逼迫新人亲嘴。这是反映汉代“闹洞房”的实物资料。
汉代沈刘庄画像石墓出土的“男女亲吻图”
古人闹洞房的尺度,并不比今天小。
李渔数度被禁的色情名著《肉蒲团》中将“看春意(春宫图)、读淫书、听骚声”称为闺房三乐。有关“骚声”的说法可能有点儿开放。但毕竟还仅仅是“听”,生怕当事人发现,有些地区闹房居然到了“调戏”的程度: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
古代学者曾批判闹洞房是野蛮时代抢亲中的一个场面,男子在别人的新婚之夜妒火中焚,戏弄新娘泄私愤。纵有批评的声音,但在男女结合、繁衍生生不息的历史长河中,闹洞房的习俗还是延续了下来。
“闹洞房”在古代,意在通过刁难新人达到祛邪、调教新妇、性启蒙等目的。
民间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来宾均可逾越礼法,肆意开玩笑,民俗学家称此来源于早期对新人进行性启蒙的需求。古时新人婚前大都不熟悉,闹洞房时众人要把新娘新郎的陌生羞涩感彻底打消,实际上就是众人共同参与性前戏。同时提醒新妇对性和生育的责任。但是,这种现象出现伊始,即被斥为“宣淫词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的“污风诡俗”。
另外民间自有说法,如“不打不闹不热闹”、“闹发闹发”“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否则“人不闹鬼闹”,“人不听鬼听(听房事)”,就被视为不吉利。
“打发打发”
汉族有些地方闹房要左右开弓打新娘的脸,说是为了发财,“打发打发 ,越打越发,不打不发”,打人者性起,忘乎所以,把新娘打死的事情也有。
在网上一段公开视频中,新婚夫妇被要求脱光衣服,新郎压在新娘身上,众人把被子揭开,在新郎屁股上啪啪打,新娘露点画面也尽显众人眼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