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的习俗古已有之,其出现伊始便被斥为“污风诡俗”。流传至今天,虽多以助兴热闹为由,其种种表现依然是对相关者极尽羞辱猥亵之能事,严重者甚至闹出人命。因此,无论以何种名目,这种建立在人格侮辱上的“变态婚俗”,都早应该被淘汰。
本文摘自2013年10月28日网易,作者玉米,原题为《“闹洞房”自古就是糟粕陋习》。
中国古代闹洞房就充斥着暴力,实为一污风诡俗。图为一位新娘在洞房之中
1、“听房”,以驱鬼魅为由
听房,即在新婚之夜“合法”偷听新人房事,最早记载于《汉书》上,“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夫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至今不少地区仍作为一项传统习俗保留。
尽管民间有俗语流传“人不听鬼听”,认为众人在新人房外窃听其内动静,是防止鬼魅入洞房的保护措施,但这种迷信解释无法掩盖听房的实质。
2、“闹房”被冠以调教新妇的名义,意在驱除其少女的娇羞
“闹洞房”自发源之初,重头戏便是对新娘极尽刁难猥亵,如在大庭广众下逼问其房事,做狎浪举动,新娘如不答应就会被倒吊、鞭打。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