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功能逐步弱化
83岁的杜六妹帮儿子养大两个孩子,一个人独居上良村老屋,四个子女全在外打工,由于工作繁忙,每周只有最小的孙子来看她。
按照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规,她每月可领取580多元的养老保险费,即便这样,她还是不得不异常节俭,由于没有土地,为让自己的“退休”生活过得更好点,杜六妹在老屋四周开辟了菜地,种植四季菜蔬,保证一年的饮食需求,但这远远不够,有时她还瞒着子女,偷偷跑去帮种菜的外省人分拣菜苗攒点零花钱。
独居的杜六妹极少吃肉,基本上不买,因为距市场有3公里路程,走这么远的路程对于她这个年龄来说难度很大。高血压、冠心病一直伴随她的老年生活,分拣菜苗的工作如今也已无法坚持。她每天只吃一次降血压药,每月费用20元。杜六妹感到十分孤独,每天陪伴她的就是赖以为生的蔬菜苗。
在广东,一些农村高龄空巢老人,受子女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拮据等影响,年老反而需要自养,高龄仍干着沉重的农活,“老无所养”问题突出。随着农村 “空心化”加剧,传统的“养儿防老”、农村互助养老受到冲击。南都记者在广东走访发现,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外流,传统的“养儿防老”作用受到冲击,家庭赡养功能也逐步弱化。
由于所处地区政策与法规的差异,68岁的李宝群夫妇生活最为艰难。每月几百元的最低生活标准,对没什么积蓄的李宝群老夫妻来说,简直杯水车薪。两个已年近七旬的老人不得不每天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靠年轻时学来的手艺———养殖桂花鱼苗贩卖,一年赚取4000多元以维持家用。因为要负责孙子每月500 元的幼儿园学费,李宝群不得不在村中找一些边角的自留地种蔬菜、葱蒜,凌晨运到鹤山周边市场贩卖。
当整个社会还在纠结于延迟退休政策时,农村老人和高龄农民工却无奈地“无法退休”。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中显示,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 ,城镇达到84.7%,每人月均退休金1527元;农村只有34.6%,每人月均养老金仅74元。农村老人和高龄农民工背负着沉重的担子,挣钱不仅是为养老,也是为养家。
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占38%,参与养老保险的仅占16.7%。因此,当许多老一代农民工为城市建设贡献了一二十年后,突然发现原来没有买过社保,无法在城市退休,作为鹤山最早的一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李宝群也从未享受到城市化的“成果”。
黄昏,赵仲均家显得异常冷清,在上良村机耕路的尽头,是一栋破旧的两层小屋,屋外全是杂草,屋门紧闭,只有几棵野外的杂藤可以探入,村民不与他们来往,他们也不与村中人往来,偶尔开门,都是伴随儿子精神疾病发作的怒吼声。
中午,赵仲均在家做了两道荤菜,颤巍巍地端给儿子,吃过精神病药物的赵建文行动不便,但对父亲不满,便对这副日渐衰老的躯体报以老拳,赵仲均不得不带着伤推出三轮车,留下瘫痪在床的妻子,“服服帖帖”地带儿子去大排档打牙祭,满足他的愿望。
佛山高明区义工协会每周派出义工为赵仲均家打扫卫生,但对于这样的农村家庭,打扫卫生是远远不够的。
今年5月,上海财经大学第7次“千村调查”项目组,发布《2014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调查显示,目前54 .6%的农村老人还在从事职业性劳作,几乎所有的老人都在从事一定程度的家庭劳作;1/3的农村老人需要护理,1/2的农村老人处在服药状态。
但另一个不容乐观的情况是,在采访中,南都记者调查了众多的被访者,是否有进入养老院的意愿?在被访者中,即使如全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赵仲均家庭,也拒绝进入养老院。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妇女研究中心发起的“关爱农村空巢老人”主题调查显示,九成受访老人倾向居家养老,多数人对养老院有抵触情绪。受农村长久以来的文化氛围和习惯的影响,老人出于“费用”“子女选择”“养老院缺乏亲情”及“名声”等原因,都不约而同地不去养老院。
如何破解“老无所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乡村公共服务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研究员党国英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不要说是农民的养老,即使城市的也不健全。国家必须健全国民的初级养老制度,实行农村和城市统一的养老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养老问题。
其实,国外有太多的范例值得借鉴。党国英举例:比如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也是最重要的支柱,涵盖最广泛的人群。根据法律规定,几乎所有雇佣劳动者及一些特定的独立经营者均有义务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医生、律师、零售商等高收入者不属于义务参保人范围,但这些人年满16周岁均可自愿参加保险。除此以外,依法属于解除投保义务的人员,也可以自愿投保。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自谋职业的农业人员有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这些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党国英介绍,德国农民有一套独立于法定养老保险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农业社会保险基金中,设立了20多个农业社会保险,对不同类型的与农业相关的人员给予全面系统的保障。在德国,每一个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立法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运行,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义务,从更高的层次上提倡团结互助,保证制度的推进与发展。
党国英还认为,中国农村应当以土地要素市场化为中心,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产业,为农民提供养老保障。“支撑这种认识的依据,是我对农村养老资源的梳理和评估。”社会资源方面,我国的“新农保”对农村老人有重要意义。“新农保”与城市居民基本养老计划接轨以后,为农村养老事业的长期发展奠定重要基础。但是,因为缴费能力的限制,农村老人要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等级会比较困难,在养老水平上的城乡差异与地区差异还会扩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