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二中院。法庭上,犯罪嫌疑人黄志亮,比划凶器锤头的大小。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一同生活22年并育有一子,2011年底,因北京户籍的妻子家中面临拆迁,夫妻俩从江苏婆家回到北京生活,在位于大兴区采育镇大同营村的女方娘家盖起楼房,后丈夫发现妻子趁自己外出打工出轨并欲与其分手,想“要回盖房钱”的丈夫找到妻子的暂住地,用羊角锤和水果刀将妻子杀害,并将自己扎伤。
昨日,因被控故意杀人罪,52岁的黄志亮在二中院受审。
整个庭审中,这个只读过两年小学的中年男人表现平静,他用浓重的故乡口音讲述案发前与妻子糟糕的婚姻状况,漠然地重复回答案发时自己的内心活动,而听到儿子在谅解书中称“自己如今独自生活,不会做饭和务农,常感到孤独”时潸然落泪,进而将头埋到胸前,低声痛哭。
据检方指控,2014年6月16日晚8时,在大兴区采育镇南辛店一村,黄志亮因家庭问题与41岁的妻子薛女士发生口角,后持随身携带的羊角锤多次打击薛女士头面部,致薛女士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起因
受到排挤 被要求“净身出户”
昨天下午1时50分,庭审开始,个子不高、中等身材的黄志亮身穿蓝黑相间上衣、灰色长裤被法警带入法庭。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黄志亮表示认罪。黄志亮说,他与薛女士早年在江苏打工时相识,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一直生活在一起。2011年前后,因薛女士娘家的房屋要拆迁,在岳父建议下,黄志亮与妻儿搬到北京生活。
黄志亮说,凭借与妻子多年打工的积蓄及从老家的借款,2011年底,他在位于大兴区采育镇大同营村的丈母娘家盖了一排新房。为偿还借款他外出打工,一年后回家时,村里人告诉他,薛女士有了外遇,直接把人领回了家。
“她说别的男的能买到房子汽车,嫌我买不到房子和汽车。”黄志亮说,追问下,妻子承认了有外遇,并再次表达对他的嫌弃,希望他离开。
“我说你不跟我过也可以,但我得拿回我应得的东西,我盖的房子出了钱,你让我走得还给我钱。”昨日,在法庭上,面对合议庭和公诉人,他的语气有些激动,他想起这几年在北京当“上门女婿”积累的不满。
“因为我没有北京户口,家里几亩地的国家粮补都是打到她那儿,但这地是她让我种的,我认为我应该拿到钱。”黄志亮说,在提出分钱的“分手”要求后,被薛女士拒绝,甚至找别人一起排挤他。“村里本地人吃水都是免费的,对外地租户收每年600元水费,她为了赶走我,让大队找我,让我交水费。”黄志亮说,当时,他已经规划好,要到属于自己的钱就回江苏,“北京就这几亩地,也不够我种,到时候我就不在北京了。”
黄志亮的儿子及两位到庭旁听的薛女士的亲属证实了黄志亮的说法。“父亲在北京很受排挤,受了不少气。”
案发
酒后要钱 多次挥锤乱砸
“我不足1.6米高,人也瘦小,当天本来想去找她新找的男人。”提到案发前持刀、锤去找妻子的动机,黄志亮称,因自己赚钱不多,外表也不够优秀,曾遭到妻子嫌弃。为跟他分手,妻子甚至独自租住到10多里外的南辛店一村。
谈及案发当天,黄志亮称,自己在喝了半个口杯白酒后,骑电动车去找薛女士要钱。因薛女士曾提到“新欢”比自己壮硕,黄志亮在车筐里放入水果刀和羊角锤以防身,“我本来是想去找她外面的男人,没这个男人,我们家也不会被拆散。”
黄志亮说,进院后,自己又说起要钱的事,二人发生争吵。黄志亮说,因发现薛女士将卧室灯关了,以为房间有人,就开门进屋,他的举动遭到薛女士谩骂。为吓唬,黄志亮将水果刀掰折,除了刀把划到薛女士的脸外,并未起到震慑作用。
他忆及当时的一幕:二人从院子吵到房里,薛女士推搡着自己的脸,他突然激动,拿着锤子开始瞎扔、瞎砸,砸妻子,也砸自己……
“打自己,是因为我气我自己,不能养好这一家人”。
黄志亮说,在狭窄的卧室里,漆黑之中,二人看不见彼此,他记不清锤子挥了多少下,只记得薛女士渐渐不骂了。“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手的,后来就晕了,再醒时已经在医院了。”
他说,再获得妻子的消息,是妻子去世一个月后,儿子到看守所探望时告知。
法庭上,被问及为何不选择其他方式解决离婚财产纠纷时,黄志亮说,自己也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案发当天还曾到法院咨询,但因二人未领证结婚,出钱盖房、出力种地其都没有任何证据,诉求难以被支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