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丰村性侵案发生后,一些闻讯赶回家乡的父母悔恨交集。他们说,平日很想念和担心孩子,可是为生计所迫、受条件限制无法将孩子带在身边,只能在每年农忙或春节时才回家几天,以至于孩子长期处于父母的监护之外。
把孩子留在家乡的问题显而易见,这些留守儿童不仅容易受到侵害,同时也容易因监护不足走上歧路。
小凌在作案时只有14岁半。出事那天,他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邻家一个7岁女孩来找他妹妹玩。一言不合,小凌把小女孩推倒在地。小女孩哭了,小凌觉得很烦,就随手拿枕巾捂住她的嘴,把她掐死。之后,小凌将女孩尸体扔到离村很远的一个机井里,直到被人发现……
“走进少管所的孩子,80%以上是留守儿童,90%以上是留守儿童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湖南女作家阮梅历时近两年,深入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等地,接触了9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最终选取了11个典型少年的忏悔录整理成访谈录《罪童泪》。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曾随机抽取了2009年至2013年间的1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留守儿童作案的47件,比例达39.2%。江西省的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5月在押的1877名青少年罪犯中,在犯罪前与亲生父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仅占32.6%,其他的孩子是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其他亲戚或朋友生活、或是独自生活。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研究人员潘璐作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课题组成员,经过两年多时间,在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和四川5个劳动力输出大省的10个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研究,她发现留守儿童的主要心理问题表现为儿童自卑心理加剧、性格抑郁、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处事孤僻不合群,一些儿童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态,甚至出现暴力化倾向。
“初中毕业、团体作案、多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抢劫和盗窃,犯罪动机简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精心的策划,往往是见财起意和激情犯罪的多”——这是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对南宁六县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调查后,总结出的最大特征。
上林县法院的法官发现,在接受调查访问的100名农村留守青少年中,有一半以上承认自己存在一点或几点人格方面的心理缺陷,在作案前都有暴躁、叛逆、自私、虚荣、嫉妒、焦虑等心理问题,“在大部分农村留守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例中,其作案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显示一种征服别人、驾驭别人的扭曲英雄观,他们试图把别人因自己的淫威和暴力而恐惧视为一种可骄傲和炫耀的资本”。
留守痕迹
一些曾经的留守儿童,在经历了缺乏安全感、缺乏家庭温情的童年后,业已长大,他们随着父辈的足迹来到城市,与之同行的,还有那些留守生活的痕迹。
在广东省某地的一次聚众滋事案件中,当地法院共受理刑事被告人25人(包括4名未成年人),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事后分析发现,在这些被告人中,有一半的人曾是留守儿童,他们甚至未成年即独自外出打工。
在这起聚众滋事案件中,家人离散,是留守儿童出身的被告人共同的人生起点。重庆市云阳县的李清华,7岁时母亲离婚出走、再婚,此后整整10年未见面;广东省湛江市的廖勇发在六七岁时父母离异,“父亲早就不管我了”;四川省达县的江涛7岁时,父亲在工地上受伤身亡……
与城里孩子的升学路不同的是,这些留守儿童们随手搭上一个亲戚、老乡,便踏上了打工之路,他们或被带进亲戚经营管理的小厂,或伪造身份证混进工厂。
这些曾经的留守儿童毫不掩饰对家庭的依恋。江涛说:“弟弟读完高中才出来,基本上不联系。老妈在本地,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出来的。出狱后,我想去看我妈,想和她在一起。不论谁照顾谁,总可以互相依靠,有事情好商量。”
在社会关系方面,这些青年十分务实,不论远近亲疏,只与对自己生存发展有用的人来往,靠老乡、朋友介绍工作,靠师傅带着学技术;求生存之余,他们与就近的老乡、工友玩耍。“朋友”是他们嘴里的头号高频词。
这些青年口中的另两个高频词是“打牌”“宵夜”。而打牌、宵夜的“下游”产品,便是争风吃醋撒酒疯、打架斗殴。
这些由留守儿童成长起来的青年,无论是在父母缺席的家里,还是在以“应试”为教学目的的学校,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养成教育,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从过分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匆匆步入又一个缺乏有效管束的社会环境,一个偶然因素、一时兴起,便会诱使他们“抱团结伙”“成群结队”,从日常的行为不端演变成违法犯罪。这一迷惘的“无家群体”,对各级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了新的重要课题。
破解之道
邵东县3名抢劫杀害教师的留守少年,因年龄小,现在被送到了工读学校;
小凌在犯罪时虽不足16岁,但已满14岁的他仍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广东聚众滋事案中获刑的几名青年已刑满释放,大多也都已娶妻生子。然而,他们的孩子也正在成为留守儿童。作为父母的他们,又是否会让自己的孩子重蹈父辈覆辙,不得而知。
作为留守儿童的他们,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因为缺少情感系统支持引发的一系列成长问题。缺少情感支持的孩子往往攻击性强,最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
留守儿童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要真正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就要让他们不再留守,让他们跟父母在一起。”长期从事农村留守人口、农村社会问题和农村教育等方面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叶敬忠这样说道。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研究中心教授尚晓援则强调说——我们目前最为需要的是能让留守儿童和父母团聚的法律法规,帮助这些家庭在父母工作地点团聚。
在尚晓援话语中,她一直向记者强调要让留守儿童和他们的父母团聚。“目前的户籍所带来的进城难、落户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分离父母和孩子的阻碍,这影响的不是少数,中国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儿童都是和父母分开的。给孩子在城里上学、就医创造良好的条件,也是给未来的人力资本做投资,使这些孩子拥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更高的素质,能够造福社会。”尚晓援说。
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专门出台政策,加大对留守儿童工作的力度。
“我一直在说,政府部门要搭建一个社会各个方面能够参与的平台,要有更多的资金支持,来培育更多的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人员,这是当务之急。单纯苛责父母,没有意义。”佟丽华说,“从长远的、可持续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角度,系统地来完善我们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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