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回应
清者自清,我们不是遗弃老人
通过物业跟陈某女婿的对话,记者了解到,陈某在10多年前就跟妻子离婚了,当时儿子判给了陈某,女儿判给了前妻。据称,10来年时间,父女再无联系,女儿结婚时,他也没有出席。
如今女儿已经30岁,孩子都7岁了。父亲这次得糖尿病,儿子叫人找到南京来,他们也出面了。可是到了明基医院后,对方却先跑了,“他那边都走了,我还有道理留在医院?”
如今,他们不愿意出面跟媒体谈此事,不过他表示,“清者自清”,他们不是遗弃老人。
对于患者女婿的说法,由于患者的儿子并未接听记者电话,因此尚无法进一步核实。
“是征得患者同意,才送他走的”
明基医院方面称,对此事他们仁至义尽。医院急诊科主任阳世宇介绍,陈某的病情不属于危重病,截肢也不急在这几天。不在急诊长期救治的范围。
“如果是急性外伤等,我们肯定会收治。我们前期有一个患者花了20多万,还在挂账呢。”
其次,阳世宇称,患者也表示要出院找女儿,且他在医院的医患沟通单上按了手印。不过,他们没有向记者出示沟通单。
第三个送患者出院的原因,则是陈某右脚坏死发出恶臭,“人在急诊抢救室,影响其他患者就医环境。”
据了解,陈某在医院1天多时间,花费1000多元,主要是一些调理药物。这笔费用至今还没有人来付账。
把患者扔物业门口,“是为逼女儿出面”
那为何把人送到小区后,却丢在物业门口的地上?阳世宇称,他们先是求助了警方,但是派出所也没能帮上忙,物业也不愿意联系其女儿。把人丢在物业门口,也是为了迫使其女儿出面接回父亲。
据称,他们用救护车把陈某送到小区后,在找不到家属情况下想将陈某安排在物业办公室,但是物业因为前一天陈某就是被放到物业公司办公室的,所以不愿意再让患者进入室内。
此前物业公司就此回应记者时则表示,当时主要领导下班了,具体是值班人员处理的。
两点疑问
医院构成遗弃病人吗?
明基医院用救护车将老人丢在物业门口,在记者采访时,不少人认为此举有点“不厚道”。此举是否算遗弃病人?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于莽律师认为,医院的做法应该不算恶意遗弃病人,对此只能从道义上谴责,但医院毕竟不是社会救助机构。
昨天记者也将此事反映到南京市卫生局,目前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正核实相关情况。
子女构成遗弃罪吗?
对于其女儿和儿子的做法,于莽明确表示,老人如果意识清楚,应该以他个人名义去报警,要求子女赡养和为其治病。
虽然女儿是判给母亲的,但这只是由谁抚养,却不能剥离子女的赡养义务,“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不能对等。即使父亲没尽到什么责任,但是子女对父母还是有赡养义务。”
对话
患者本人:希望儿子女儿来接自己回家
昨天下午,记者在东瑞医院见到52岁的陈某。眼前的他已经骨瘦如柴。说话时嘴巴大张着,口齿不太清楚。但是思维还是比较清晰。他的右脚被塑料袋包着,可以闻到一股臭味。另外,陈某表示,这次不是儿子送他到南京的,而是外甥和其他亲戚。
记者:你来治病,为什么又不治了?
陈某:有特殊的原因,没办法治疗。我也说不清,我头昏沉沉的。
记者:女儿在哪里?为什么不管你了?
陈某:听说在江心洲。她看弟弟不管了,她也不管了。
记者:女儿这样做,你能理解吗?
陈某:理解不了。
记者:现在为什么不让儿子来接你?
陈某:没法联系。我跟儿子生活,他要打工,否则没钱用。
记者:平时谁照顾你?
陈某:我弟媳妇。
记者:你儿子呢,不是生活在一起吗?
陈某:有些事很难说,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据陈某称,自己以前身体很好,生病只有几个月时间。他现在只想回老家治疗,他现场让记者帮忙给儿子打电话,但是儿子没有接。他还表示,希望儿子女儿一起来接他。
至于在明基医院的情况,他表示自己好像是按了手印,但是医生也是劝他出院的。(见习记者 吴胤喆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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