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女子快餐店吃到半条虫 经理为证无毒吞另一半(图)

www.sinoca.com 2015-07-23  重庆晚报


  在饭店吃饭最不幸的事是什么?吃到一条虫……比吃到一条虫更不幸的事是什么?吃到半条虫!脑补下此情此景,身上就过电一般{{(>_

  恶心死宝宝了!

  7月19日下午,重庆市渝北区两路派出所接到冯女士报警称,和女儿在金航路一快餐店吃饭时吃到一条虫,和店方发生争执。民警迅速赶到快餐店处理。

  冯女士告诉民警,虫子被女儿吃掉一半,她叫来服务员,对方确认是虫子后道了歉,答应赔偿冯女士500元。

  快餐店的大堂经理也闻讯过来,说:“这不是什么有毒的虫,就是一条菜虫,可以食用!我们没有权限赔你这么多,只能赔偿300元。”

  菜虫?不是这种……

  类似这种(为各位读者着想,就不上实物图了,不谢)

  冯女士不乐意,赌气说:“你把这半条虫吃了,我不要你赔钱!”

  冯女士说,这本是一句气话,没想到大堂经理夹起虫子就吞进肚里。

  见此情景,冯女士答应不要赔偿,但要求在发票上写明就餐时吃到半条虫。大堂经理不干,双方僵持不下,冯女士打电话报警。

  在民警调解下,快餐店答应赔偿冯女士300元,冯女士不要求在发票上注明吃到半条虫。

  “你若有意,吞了我这半只残虫”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朋友圈中的邹勇:遇害前开着百万豪车却加不起油
下一篇:陕西男子当众广场裸泳 称水太干净情不自禁(组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