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道歉信
4月26日,华商报报道了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里,一男子坐在女红军雕像上拍照一事。4月27日,吴起县旅游局利用官方微博发布调查情况说明,拍照男子为吴起县18岁的待业青年李某。事情经媒体报道后,李某主动到吴起县旅游局道歉,并承认自己错误。
吴起县旅游局官微情况说明:2015年4月24日,在手机微博上发出一个青年男子在吴起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红军铜像上攀爬照相一组相片。县委、县政府获悉后,责成县旅游局、文体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此青年为吴起县一乡镇待业青年,与酒店打工时认识的几个朋友一起上山游玩,并在红军雕像前照相,李某一时游玩高兴,攀爬上红军雕像上照相留念。4月26日,李某主动到县旅游局道歉,承认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李某骑上铜像照相属于不文明的道德行为,本人亲自到旅游局等单位承认错误,主动诚恳写出书面道歉信,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
在道歉信中,李某称,4月23日上午,自己和工友到纪念园游玩时,因无知,一时高兴便蹬上红军铜像照相,没有想到照片被工友转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此,我已深深意识到我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的感情,我非常懊恼,希望大家能原谅我。”李某在道歉信中保证,以后绝不会做出类似的事情,并再次恳求大家原谅。
就此事,吴起县旅游局要求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管理办公室,要加大管理力度,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还提出要加大文明旅游、文明道德宣传,形成文明旅游氛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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