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纪委日前对该县本号初级中学原校长汪世军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汪世军担任本号初级中学校长期间,与女下属开房,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担任隆广初级中学校长期间公款赊账吃喝、截留财政收入。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汪世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教育系统。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4年12月初,一名男子向陵水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陵水某中学校长汪世军,在11月7日上班时间带女下属黄某某到陵水最豪华的酒店开房,两人在房内相处了数小时。举报人表示,黄某某是自己的妻子,汪世军也有家室。
举报人提供的视频显示:11月7日14时2分,一名身穿条纹t恤的中年男子,先拿陵水某酒店房卡开门进到2211房,9分钟后,另一名女子按门铃进到 2211房,17点19分,男子开门离开房间,晚上21点10分,男子换了一件紫色的t恤,再次进到2211房,直到23点32分才离开,期间,女子一直没有离开2211房,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有五个多小时,而2211房是一间情侣套房。事后查实,该男子是陵水县本号镇初级中学校长汪世军,女子则为该学校办公室主任黄某某。
汪世军在上班时间与有夫之妇的女下属黄某到酒店开房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12月6日,经陵水县县教科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本号中学校长汪世军上班期间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局党委对当事人汪世军做出停职决定,配合纪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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