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周岩在蜀山区法院门口等待开庭。
2月4日,周岩在蜀山区法院门口等待开庭。
合肥2月4日电 备受外界关注的安徽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的民事索赔案4日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不公开审理。原告方周岩及其父母、代理律师出庭,被告仅有代理律师出庭。下午庭审结束,双方同意调解,三日后送交书面调解意见,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再判决。
2011年9月17日晚,16岁的周岩如往常一样放学回家,追求她的17岁同学陶某因恋爱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周岩家中,用汽油将周岩面部、颈部多处烧伤。周岩家人闻讯赶来将火扑灭,随即周岩被送至安医一附院烧伤科救治。
记者当日看到,周岩戴着白色的毛线帽子和围巾,只露出大大的眼睛,经过三年多的治疗,虽然已有好转,可面部颈部皮肤仍布满疤痕。
周岩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已经年满18岁,可以亲自上庭了。并表示如果判决结果不满意仍将继续上诉。她说目前自己心情比之前好些,每天仍然在做康复,业余时间也一直在看书和画画。
由于伤情鉴定等多种因素,该案民事赔偿一直还未开庭审理。周岩的妈妈李聪在采访中说,这3年多来进行了5次鉴定,均遭到被告方异议。
目前,鉴定机构对周岩的伤情鉴定为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据了解,由于被告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在今天的庭审现场,为周岩做鉴定的专家也出庭接受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质询。
周岩的代理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李智贤律师在接受采访时称,该案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由三年前的1168574.48元变更为467万余元人民币。据了解,周岩的索赔主要由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组成。
“还有两天,希望4日的天气晴朗不要太冷。”2月1日,周岩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写了这样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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