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教师“奸污少女”获刑12年 受害者均否认遭奸污

www.sinoca.com 2015-01-16  京华时报


存放数十年,莫树银家中所保存的核心申诉材料已十分陈旧。

  古稀之年,莫树银仍没放弃申诉,说起当年经历,他仍难平复情绪。京华时报记者王苡萱摄

  71岁的莫树银仍在为恢复自己的名誉申诉。他为此已努力近40年。此前,他获刑12年,罪名是奸污少女:他与一名女青年同处一室被他人举报奸污,之后又“被揭发”奸污4名女学生。

  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5名涉案女性中,一人称与莫同房,另4人在莫被判刑后第三年即写《申告信》否认遭奸污,莫始终否认所有指控。

  申诉近40年后,广西宾阳县法院回复称,4名少女否认遭奸污的证据是莫树银自己取得,不予采信,法院查阅卷宗后认定当年判决正确。

  缘起

  “奸污女青年”

  1月8日,莫树银在位于南宁市的大儿子莫秦言家中,拿出一沓泛黄发脆的材料纸:一份手抄的判决书、释放证明,以及被指遭其奸污的4名女生写的证明未发生奸污事件的《申告书》,这些原件他已保存30多年。

  判决书称,宾阳县法院查明莫树银在1971年至1974年间,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奸污少女四名、女青年一名,侮辱少女三名,罪行由被害者检举揭发,判处莫树银有期徒刑十二年。

  案发时,莫树银是一名教师,在南宁市宾阳县罗江大队高小任教。宾阳是他的老家,他退伍复员后回到原籍,开启了自己的教师之路,主要教语文和军体课(类似于体育课)。

  1974年11月15日,是莫树银人生大转折的一个时间节点。当天,他被举报“奸污女青年吕某某”,此后又被揭发“利用工作之便,以谈话引诱和放晚学陪送回家等手段,先后奸污四名少女学生”。

  莫树银称,当天,他到粮库卖完班上学生勤工俭学时捡的谷穗,回学校后天色已晚,他在伙房自己煮饭吃完准备洗澡时,大队民兵队长李庆生让他去一趟大队办公室。

  罗江大队办公室与罗江高小在同一个院内。莫树银说,他一进门,大队支书李旭军就问他房间有什么人,“他说我和吕某某乱搞男女关系,说是吕少森揭发的。”莫树银称,当晚,他被要求在办公室呆了3个半小时左右,次日,相关材料被送到教辅站。对于指控,他全部否认,并要求对质,但未果。

  调查

  被认定道德败坏

  吕某某则称当晚两人确实发生关系了。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她称当年自己20岁,莫树银说自己是退伍军人,能帮忙填表,帮刚毕业的人找工作、转成工人身份。当晚6点左右,她挑着稻草从学校门口经过,莫树银走出来让她当晚去一趟莫的房间,两人一起学习。当晚8点左右,吕某某来到莫的宿舍,两人发生了关系。

  吕某某称,她当时并未反抗,原因是“那个时候我认为他能帮我找到工作,人家叫我去,我也没办法”。

  她称,其间,学校卫生员吕少森敲门,将莫叫去了大队办公室,之后大队队长施秀才把她送回了家。之后3年的时间内,她先后被大队、公社和办案人员各问话一次。

  吕少森现在仍是乡村医生。他说,自己平时与莫树银关系较好,当晚他准备去找莫树银玩,“8点多到他房门口,看见他的灯亮着,但是敲门、喊他都没反应”,他透过门缝看见莫树银跟吕某某在床上,“我就到大队办公室,叫他们(村干部)过去看”。

  吕少森称,自己未随大队干部一起前往查看,他已记不清是谁把莫树银叫去的办公室,但不是他本人,是大队领导。他称,之所以举报,是因为“发现那个女的与我同姓,是我们一大家子的人。如果不是我们同姓的,我也不管那么多了”。

  吕少森及吕某某均称,当年罗江大队队长施秀才对此事比较清楚。

  施秀才今年已80岁,她称,当晚大队办公室正在开支委会,“吕少森过来问大家,莫树银的老婆有没有来?大家都说没来,吕少森说莫树银房间有女的,我们就发现有问题了。为了防止莫树银逃跑,就把大队的电闸全部关掉,派人守在莫树银房间门口,又分几组人在院内不同的位置把守。拉闸后没多久,莫树银和吕某某就自己开门出来了,两人都穿着衣服”。

  施秀才称,当时大队支委委员将两人分开调查,“我问的女方,她当晚就承认两人发生关系了,她说莫告诉她可以帮她转成工人身份”。

  施秀才称,“当时大队认为,莫树银是老师,只要认定和吕某某发生关系,就是不对的,作风败坏,是坏老师,群众对此很不满”。

  对于这些说法,莫树银仍坚持自己的说法,“后来我才知道,她20多岁了,又是高中毕业,难道不知道人家招工人需要什么程序?难道不知道检查身体是医生、护士的工作?我很想知道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奸污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男子撬13次取款机未得手 逗乐民警:技术含量太低
下一篇:大二学生退学申请:想遇到有点“档次”的同学(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