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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医院输血感染艾滋 复查称太疼不想活了

www.sinoca.com 2015-01-06  华商报


  孩子现在脚都肿了,头也抬不起来

  华商报:之后,你们找了哪些单位和部门?

  曾女士:当初我每天都在跑,我找了好多部门,因为没读过书,不识字,好多地方找不到,我也讲不清楚。因为小孩从头到尾是在福建协和医院看病,所以我一直在找医院。

  华商报:对于有关部门说可能存在窗口期感染的说法,你怎么看?

  曾女士:我们当初只知道救命要紧,谁知道会输这样的血?不管是不是窗口期,他们都应该负这个责任。

  华商报:现在家里人都知道毛毛得病了吗?你们有没有受到歧视?

  曾女士:一般的人都知道了。毛毛的爸爸回老家,别人躲着他,他在亲戚家用过的碗筷和睡过的被子还被扔掉。我们在这个村子住了十多年,在这个房子住了快3年了。上个月,毛毛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之后,房东也要求我们搬走。后来有个好心的记者帮我们求情,房东才同意让我们再住半年。半年之后搬到哪里我也不知道。其实毛毛得病之后,我们没有隔离,我和她爸爸都没有得病啊。

  华商报:孩子现在的身体情况怎么样?她知道自己得这个病吗?

  曾女士:我们没钱住不起院,毛毛2014年11月12日就出院了,把药拿回来吃,每周去医院复查。她现在脚都肿了,走不了路,手脚抽筋,头也抬不起来、软软的。她说:“妈妈,帮我把针拔了,我很痛,受不了了,我不想活了。”她白天晚上都喊“救命,救命”,那种痛苦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小孩子,医生看到都掉眼泪了。

  她自己不知道得的什么病,但是她会说,那个献血的车害死人,害她感冒生病。

  想要他们赔个健康孩子

  华商报:孩子到现在看病花了多少钱了?家里经济情况怎么样?

  曾女士:到现在花了30多万了。打工十几年,我们夫妻俩存了十几万元,本来打算回家盖房子的,但孩子生病之后,不但这些钱花完了,还欠了别人二十多万。

  我们两个从1998年就到福州来打工了。我们都在鞋厂做工,在毛毛出生后,我就没办法上班了。我老公一个人打两份工。他白天在鞋厂上班,晚上去超市兼职做搬运工,一个小时10块钱,做4个小时。他一个月收入有时候是一千多块钱,有时候是两千多,他是多劳多得。不过他现在膝盖有骨质增生,而且我们的房租一个月要500块钱,加上水电费要600多元。因为小女儿得病,我们没钱供大女儿读书,她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现在在学手艺,一个月500块钱连她自己的零花钱都不够。

  华商报:调查结果现在还没出来,万一调查结果说不是输血感染的,你们怎么办?

  曾女士:我们百分之百确定是输血感染的,而且我听说那个献血的人已经传染了3个人了。

  华商报:如果确认是输血感染的,打算索赔吗?

  曾女士:我想要他们赔我一个健康的小孩子,我想要她健康、活到80岁就好了。我和她爸爸的长辈都是长命的,我外婆现在还在,我外公、我老爸都是80多才去世,我老公的爷爷、奶奶也是90多岁。

  华商报:对于孩子的将来,你们怎么打算?

  曾女士:孩子将来上学是个问题,我担心别人知道了不让她读书,孩子自己也说:“我以后要考大学,要在银行工作,‘嘎达嘎达’打电脑。”

  各方声音

  主管部门有义务为百姓“排雷”

  网友taylor认为,不管理由是什么,血液中心如果认识到有这个风险,就要想办法规避,规定在窗口期内不得对外输出这些血液。难道要一个没有任何知识的老百姓去承担这种严重后果吗?出了问题只要拿出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能搪塞过去?主管部门有义务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去为百姓排雷,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若三方都无过错 应尽人道主义援助

  热心公益活动的青年律师吴武萍认为,毛毛是无辜的,如果毛毛的输血因为HIV感染者窗口期而无法避免,如果家长、医院和血液中心三方都没有存在过错,但事实给小孩子造成物质、肉体和精神上的损失,根据权利义务相当、风险损失平衡原则,三方都有公平责任,要尽人道主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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