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海归”女硕士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利用专业知识算出精确致死量后,将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放进可乐,让其爱慕的男子饮用,致其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近日,这名女硕士因故意杀人罪,在北京一中院二审获刑八年。
网购有毒物质意图杀人
1983年出生的被告人史丽莎,2009年时考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国。2013年5月,在海淀一家程序培训学院训练营认识了同班同学,即本案被害人乔某,并由此引发了该起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乔某心生怨恨,于2013年8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有毒物质秋水仙碱1克,意图杀害被害人乔某。2013年8月20日,史丽莎在海淀区一处公寓门口附近,将事先投放了近1克秋水仙碱的可乐提供给乔某饮用。
次日凌晨,乔某就因身体不适被送往309医院,先后被送达病重、病危通知书。几天之后,他又被紧急转往协和医院,所幸抢救成功。不过最终这起投毒案,还是造成了乔某因秋水仙碱过量,出现药物性肺损伤、肝功能异常、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
上诉称“没想杀死他”
2014年9月,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采取投毒的方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考虑她已取得谅解,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史丽莎坚持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乔某,没想要杀死他,遂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史丽莎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自己想毒死被害人,其身为重点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案发前利用网络查询出服用过量秋水仙碱会在人体内代谢成为一种剧毒物质,还根据人体体重等计算致死量,且在获知被害人已出现中毒反应后也没有积极救治,造成被害人身体严重受损的后果,因此确实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一审量刑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
近日,北京一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案情
散步时被投毒 男子喝下“苦可乐”
在出现呕吐、拉肚子等症状后,乔某被宿舍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刚开始大家都认为其是吃东西坏了肚子,但医院一开始没能确诊病因。期间,乔某一直强调病发前喝的可乐味道不对,怀疑问题就出在可乐上。
这瓶可乐是史丽莎买的,与乔某同在某训练营接受培训。有同学称,两人关系暧昧,乔某想“断了关系”,但史丽莎不同意,此时,乔某也确认为秋水仙碱中毒,训练营方面报警,一起腹泻直接指向了刑事案件。
喝完苦可乐上吐下泻
据乔某向办案机关回忆,8月20日案发当晚,他和史丽莎出门散步,路过一家烟酒超市时是史丽莎主动提出口渴,想喝饮料,于是他就在路边树下抽烟。抽完一根烟后,史丽莎拿着一瓶拧开盖的可乐回来,他也没有多想,就拧开瓶盖继续喝。
刚喝第一口,乔某就觉得是苦的,又喝一口,还是苦,直接吐在了地上。乔某回忆,当时他以为可乐是假的,还跟史丽莎说“不信你尝”。
史丽莎接过来,抿了一小口后也吐在了地上。之后,二人还返回烟酒超市找老板理论,老板坚持不可能,双方一番讨价还价后,老板留下了“苦”可乐,准备再去找厂家理论,史丽莎和乔某二人要了一瓶矿泉水、一根“老冰棍”压压苦味。
当晚回到宿舍,乔某出现呕吐、腹泻不止等情况,后来实在坚持不住便被同学送往医院。
接诊医生称,乔某的病情一直未能确诊,医院还组织了多科室会诊。这期间,乔某两度被下达病危通知,情绪出现不稳定,但他一直强调喝过的可乐味道不对,同年8月24日,在家属的要求下,乔某被转到协和医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