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下午,广西藤县一女子跳桥失踪,事发后,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梧州论坛,多则描述此事的帖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指责警方不作为;有的说众人围观拍照,导致该女子如不跳难以收场;还有人指责网上的网友乱喷,如网友在现场恐怕也不敢贸然行事。藤县官方回应称,当时警方人员已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多次施救但没能成功。
事件
女子在围观中跳桥未能救起
12月7日下午,藤县市民阿言(化名)告诉记者,12月6日下午2时许,他经过西江大桥时,看到一个穿黄色衣服的女子站在桥梁栏杆外,在距该女子约30米处挤满了围观的群众,这时已经有警员在现场,并劝导行人不要靠近欲跳江女子。他看到站在桥梁栏杆外的女子拿起手机打电话,通话时长约2分钟。
6日下午2时40分许,女子纵身跳下了江中,这时候人群中有人惊呼,他同时也听到了有人打电话叫附近船只过来救人。2时45分,一艘小船出现在江面,并迅速划到了女子落水地点的附近。
阿言告诉记者:“这只船只应该是附近沙船的机动小船。”但是令他失望的是,这艘小船上并没有任何搜救工具,船身也没能准确地靠近落水女子,船上的两名男子不断地尝试将船只靠近女子,并试图用手将她拉起,但未能如愿。
质疑
网友指责警方未采取有效措施
轻生女子跳桥之前,已经有警察在现场。因此一些网友认为,警察应想办法与女子沟通,做好劝阻工作,“女子跳桥之后,在场的党员干部包括警察,应下水救人”。
一名网友说:“下午1时45分赶到现场,2时30分才跳桥,那么久时间,警方居然没有安排小船在下面以防不测?江两边连条船都没有?河堤码头那边的圩渡船都可以请一条来吧?”
“没有在第一时间在桥上把人救下,是失职,第二时间落在河里有10分钟救人时间,却也救不了。”一名网友说,警察就应该是一支专业的救援队伍,入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安宁、保护人民的人命财产安全,“试问在这件事上藤县的警察真的不能做得更好吗?”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