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12月4日,安徽滁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公开审理后的建国以来该市最大毒品案进行宣判,因涉案毒品多达9000多克,犯罪情节十分严重,四名被告中的两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和陈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王某某和陈某某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图为涉案人员被羁押至刑事法庭。王家国/东方IC
一名毒犯在法庭宣判现场打哈欠。
审判长正在宣读判决文书。
毒品犯罪案件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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