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他人有“婚外情”,丈夫与对方理论,竟将对方夫妇捅杀。11月18日,涉嫌故意伤害的男子王强在兰州中院接受审判。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起诉书指控,生于1978年的王强逮捕前系一家客运公司职工。今年5月2日12时许,王强与王元元、徐芬夫妇在兰州市临夏路一处茶楼谈论家庭感情问题。而此前,双方就王元元与王强妻子张萍的婚外情进行过一次调解。在约谈中,王强与对方夫妇言语不合,发生争执。王强用事先准备的刀子捅刺王元元、徐芬夫妇要害部位,并将同行的王元元幼子捅伤。王元元、徐芬夫妇倒地当场死亡,王元元幼子受轻伤。公诉机关认为,王强为泄私愤,用刀捅刺对方,酿2死1伤惨案,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被害人王元元、徐芬的家属同时就民事赔偿部分提交了诉状,要求王强赔偿相关损失。
庭审现场,王强表示起诉书指控其犯罪行为属实,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捅人行为。并辩称:“王元元与我妻子张萍有婚外情,但我们在去年底就约王元元等人见面,说好再不来往,要双方好好过日子。4月30日,他们却打电话辱骂我。此前,他们与朋友打电话辱骂我们。我赴约前准备了刀子,主要是为了防身,没想到捅了人。当时争执场面混乱,我没有有意捅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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