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郑州晚报记者与濮阳县公安局进行求证。一名民警证实了这个消息,他称,事情发生在10日上午,110接到报警后,南关派出所立即介入了调查。“究竟被打的女子是不是‘小三’,那只是网友的推测,现在男方当事人尚未找到,这个消息有待进一步证实。”
“这起事件传得沸沸扬扬,对当事人产生了恶劣影响,我们非常重视。”这名民警介绍,经调查,确认当天有4名女子参与了群殴,警方已经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列为刑事案件,对所有参与者进行立案调查。
至于发生群殴的原因,由于4人尚未归案,原因未明。警方正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
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殴打有没有产生伤害的后果,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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