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年过四十的康健,因强奸小姨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4年4月12日凌晨5时40分许,应洁在朋友家喝完酒后,去其姐姐位于阿勒泰路某小区的房子。因为前一天下午,应洁在新疆阜康出差的姐姐打电话给她,让她去自己家看看天然气阀门是否关闭。
应洁打开姐姐家的门后,看见姐夫康健一人在家,房间里黑漆漆的。发现房间内再没有其他人,应洁转身要离开。康健将其拽进房间,想要对她不轨。
应洁再三求饶,趁康健犹豫松手之机,跑到门口打开门准备冲出去,可又被康健抓回。之后,康健强奸了应洁。
康健施暴后离开,应洁给男朋友和哥哥打了电话,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9月2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康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记者武运波 通讯员谷丽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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