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归还最高判5年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称,如果有人拾得这批金项链不归还,则涉嫌侵占罪。他称,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曾杰称,根据《刑法》规定,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清点项链
地点:收银台
11时26分59秒,穿粉色工作服的店员小张,坐在收银台靠储物室一侧,将一个黄色包装的方形袋子拆开,放在塑料凳上开始清点新到店的金项链。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看见,收银台与储物室相通。小张清点完后,用泡泡胶纸将项链包好。
随手一放
地点:储物室
11时28分36秒,小张把包好后的项链包放在储物室的桌子上。
昨天中午记者看见,储物室不足5平方米,左侧有张桌子,上面堆放着文件、衣物等杂物。店长彭女士说,当时项链包就在这张桌子上。
掉落地下
地点:储物室
11时44分04秒,项链包突然从桌上掉落,落到储物室地面上。
店长彭女士说,估计是用胶带缠好的泡泡纸膨胀了,然后落在地上。
误会开始
地点:收银台
11时48分43秒,店长彭女士走进储物室,将这个缠着泡泡纸的袋子拾起,拿出来。
店长彭女士昨日对记者说,她当时以为是垃圾,就顺手捡起来,放在收银台角落的小垃圾桶边。记者发现,收银台垃圾桶处于监控盲区,无法显示。
扔垃圾桶
地点:商场通道
13时46分49秒,员工小翁拿着一只看似编织袋的袋子走出金店。13时48分左右,她将垃圾扔到位于商场角落的垃圾桶里。
彭女士说,当时小翁准备去扔垃圾,就将收银台所有垃圾打包,自然也将项链包装进去了。昨日小翁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当时垃圾太多,自己根本不可能想到袋子里装有金项链。“我包好后就丢到商场垃圾桶了,因为下午2时有人收垃圾。”
项链转移
地点:楼梯间
13时58分58秒,男清洁工从垃圾桶内,提出小翁扔的垃圾袋,走到一楼楼梯间。
视频监控显示,男清洁工随后返回垃圾桶,继续清理。几分钟后,他又将垃圾桶里所有垃圾袋提出,放入一楼楼梯间。随后,又拿出扫把清扫,直至离开监控画面。记者注意到,楼梯间可通商场二楼,无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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