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扶沟县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窜到鄢陵县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10日,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田某等6人被鄢陵警方刑拘。
9月9日凌晨1时许,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指导员郑培英,带领民警巡逻至辖区S237新东路段时,发现一辆豫P牌照的面包车停放在路边。郑培英立即安排巡逻民警分头进行徒步巡逻,以便发现可疑情况。
不远处,民警在民房边发现有人利用自制捕捉工具捕捉壁虎。被控制的田某等人向民警交代,他们一共6人,全是扶沟县农民,用自制捕捉工具驾车流窜捕捉壁虎进行销售,之前他们只知道壁虎是益虫,并不知道捕捉壁虎违法。民警当场缴获壁虎1600多只。
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陈警官介绍,壁虎虽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但它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壁虎,已构成犯罪,50只以上的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因此,田某等6人已涉嫌非法狩猎犯罪。昨日,除留下少量壁虎作为证据外,民警已将其余壁虎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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