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回 吃尽逃亡苦头 祖屋留纸条寻亲
20年漫长难熬的逃亡路,让何永成吃尽苦头。
因为没有身份证,他不敢去正规单位打工,只得在小工地里卖苦力。害怕暴露身份,他从不敢与人争执,即使老板克扣工资,他也不敢维权。因为人老实,20年来,在工地上还遇到了好几个对他有好感的女子,担心谈婚论嫁时会暴露身份,他都不敢深入交往。
逃亡路上,何永成时常梦见母亲和老家,实在挨不过思念之情,最终他决定冒险回家看看。
今年6月下旬,他偷偷潜回丹江口,回到阔别20年的老家,没想到一切已物是人非。老家的祖屋边已杂草丛生,荒无人烟。原来,早在6年前,何家兄弟们就在集镇上买了商品房,祖屋就此被废弃了。
何永成走进祖屋,屋里布满蛛网,衰败不堪,回想自己20年逃亡路,他不禁大哭起来。
20 年了,他既不知道亲人都去哪里了,也不敢去镇上打听。他从身上拿出笔和纸,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写在纸上,偷偷放在祖屋大门门缝下,希望亲人们能够看得到。说来也是巧合,今年8月29日,是何永成母亲的祭日,他的哥哥何欢、何明兄弟俩去给母亲上坟,顺便回祖屋看看,意外发现了何永成留下的纸条。兄弟商量后,决定给何永成打电话劝他自首。
自首 忏悔当年罪行 回乡向警方投案
当听到亲人的声音,何永成泣不成声。那一晚,兄弟几人在电话里聊了很久,哥哥何欢向他讲述了这20年来家里发生的变故。
当他在电话里得知,母亲因为自责而选择上吊自杀时,顿时心如刀绞,痛哭不止。何欢还告诉他,同母异父的哥哥张伟娶了死者李强的遗孀王梅,对死者两个女儿视如己出,细心照料,如今两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如果我不跑,母亲就不会死。我犯下的错,却要亲人们帮我赎罪,我真该死!”何永成下定决心,回家自首。
9月3日,他和几个兄弟约好后,乘火车抵达襄阳。阔别二十载的兄弟攀谈了一夜,何永成提出,他在外打工虽然挣不到钱,但也有几万块钱积蓄,他想主动赔偿给嫂子王梅和两个侄女,也算是有个交待,几个兄弟都同意,并表示要是钱不够,兄弟几个可以一起凑。
9月4日上午,何永成走进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随即,他被警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宽容 选择放下仇恨 嫂子签下谅解书
9月5日上午,何欢、何明兄弟俩找到了嫂子王梅和侄女,告诉她们何永成已投案自首,并转告他的忏悔之情,希望她们的原谅。
乍闻何永成自首的消息,王梅一下子愣住了,没想到逃亡了20年的杀夫凶手能够落网。两人告诉她,何永成这些年来过得十分艰难,他对当年的冲动之举十分后悔,一直心怀愧疚。听完这些,王梅半天没吭声。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决定原谅这个小叔子,并找来两个女儿商议,“何永成确实杀死了你们的父亲,但那也是双方打斗造成的。这些年来,他也吃了不少苦,算是得到了惩罚。现在投案了,法律也会制裁他的。这些年来,你们的继父对你们这么好,我们也得感念人家的这份情啊。”王梅的一番劝导,让两个女儿也同意谅解。“这么多年了,当年的仇恨也要放下了,毕竟,他还是爸爸的兄弟呢。”
娘三人当场签下了谅解书。
作为补偿,几个兄弟按照何永成的要求,取出他几年逃亡攒下的3万元钱,又各自拿出几万,筹齐10万元,递给了王梅。(文中除何永成、何永兵为真名外,其余皆为化名)
律师 受害方签谅解书可酌情从轻判决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刘大桥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受害方谅解,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谅解书对刑事案件审判量刑作用很大,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这就是一种悔罪表现,也是对受害人损失的弥补。司法实践中法院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非常重视谅解书的作用,受害方签订了谅解书,法官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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