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情敌”斗殴的案发地
绍兴8月29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吴佳蔚):为了能获得站在“女神”身边的资格,年仅14岁的绍兴男孩阿涛(化名)不惜与比自己大10岁的“情敌”发起“决斗”,最终致对方重伤死亡。目前,阿涛已被绍兴柯城警方抓获并刑拘。
少年斗殴致人死亡
8月27日晚上9点左右,一名少年走进柯桥王坛镇卫生院,要求医生帮忙处理受伤的左手。
负责接诊的童医生发现,少年左手虎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鲜血直流,便询问男孩为何会受伤。
“他告诉我手是被刀弄伤的。”事后,童医生回忆称,少年约1米6的身高,染着一头黄发,就医时身上有不少血迹。得知对方是被刀具所伤,童医生隐隐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他帮少年进行包扎后报了警。
柯桥警方随后赶到卫生院,带走了少年。经初步审问,少年叫阿涛,今年14周岁,是绍兴嵊州人。他交代,刚才和人发生过打斗,手上的伤是在那时不小心弄到的。
根据阿涛供认的打架地点,当晚10点多,民警在王坛镇坎上村一处山坳中发现了满身是血的张某,也就是与阿涛打斗的当事人。送医后,张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有知情村民透露,张某今年24岁,是柯桥区王坛镇肇湖村人,父母离异。
少年为爱山中“决斗”
据张家人称,前段时间,张某喜欢上王坛镇岭下村一个15岁的女孩。但镇上一烧烤摊主的儿子,也就是阿涛也对这个女孩爱慕已久。
为了争夺成为女孩男友的资格,阿涛和张某决定“像个男人一样”,以“决斗”一战高下。当时阿涛持刀上阵,趁张某不备,一刀捅去,造成对方重伤倒地。取得“胜利”后,阿涛马上到当地卫生所包扎,年轻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一刀,竟断送了张某同样年轻的生命。
8月28日下午,绍兴柯桥区公安局发布官方信息称,这是一起因琐事引起的故意伤害并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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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爱”冲动 犯罪频发
俗话说,人不轻狂枉少年,但青春期的冲动一旦脱轨,带来的很可能是一生的伤痛。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因冲动直接或间接犯罪的案件不在少数。
2010年11月6日21点30分,台州温岭横峰街道学前路18号发生一起持刀砍杀事件,导致一死一伤,涉事双方均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起因也是追求女孩。
2014年3月4日,山东青岛两名十六七岁的中学男生为争夺一女孩,各自约上同伴“武斗”,后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罚最高一年零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4年7月,广东梅州丰顺县18岁的彭某和15岁的朱某应各自女友的“要求”,以打架比试谁更威猛,导致彭某被群殴致伤。
此前,浙江省未管所教育改造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心理咨询师蒋小霞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庭变故,比如父母离婚,家长疏于对孩子管教,或部分父母对孩子管教过严,都有可能使孩子产生对抗心理,容易走入歧途。
她呼吁家庭与社会应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给予更多的关爱,培养他们健康乐观的生活及处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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