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拐卖儿童罪
整个庭审过程中,陈某某和郑某某两人多次正面回应,他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陈某某有机会发言的时候,总是辩称自己不是卖孩子,而是送养。
陈某某说,自己之所以收下对方的3.9万元,一来想为妻子治病,二来想告倒与自己有矛盾的姐夫,三来想和妻子做一些小生意。
公诉人认为,陈某某所说的这三个卖女儿的理由均不成立,反倒他们一卖了孩子就在郑州买衣服、买零食,回到曲靖以后同样是逛街买东西,随后甚至买了摩托车。公诉人认为,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追究陈某某和郑某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经过和议以后,当庭认定陈某某和郑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郑某某在本案中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且主观恶性不大,又具有认罪悔罪表现,需要照看年幼的孩子。石林法院一审对郑某某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的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对话>>>
哽咽的爸爸:
我对不起孩子,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
庭审结束,陈某某和前妻有了简短的接触时间,他告诉前妻一个电话号码,要前妻帮忙处理一些私人事务。对于女儿的事情,陈某某交代前妻要好好照顾,即便日后改嫁了,也要告诉他一个地址,让他有机会见见女儿。也就是在庭审结束后,记者与陈某某进行了对话。
问:你对本案判决服不服,要不要上诉?
陈:……(迟疑),这个问题接下来要好好考虑一下。
问:当初为什么要卖孩子?
陈:条件所迫,尤其孩子3个月的时候,我的腿出了问题,没法工作,经济压力很大。
问:你的腿出了什么问题?
陈:我帮集装箱上货的时候,不小心摔下来,当时以为没什么,休息一下就会好,没想到几个月都还在疼,以后好了,估计也会这样瘸了。
问:经济不好就想着要卖孩子吗?
陈:觉得总比跟着我们受累好。
问:那后来为什么又主动报警?
陈:主要是想找回孩子。如果不报警,恐怕这辈子是找不回来了。
问:你后悔吗,做这样的事情?
陈:(哽咽)后悔……女儿出生到送人,我没有买过一套衣服给她,我对不起孩子,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
问:你以后会把这个事情告诉孩子吗?
陈:会。
问:为什么?你觉得孩子知道这个事情会受影响吗?
陈:我觉得不会,因为我自己曾经也有同样的经历,我父亲抛弃我们以后,母亲改嫁,也曾想把我卖了,但是后来因为养父舍不得,我才没有被卖掉。现在我也不恨我母亲。
问:你想过以后会怎样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吗?
陈:这个等出狱以后再说吧,现在说了也是假话,是空话。
后悔的妈妈:
孩子交给父母带,我要出去打工
相比较陈某某的老练,少经世事的郑某某显得内敛得多。甚至整个卖孩子这个事情,对她来说是个被动参与的过程。她在陈某某的游说下摇摆不定,也正因此,因为孩子需要照顾,郑某某有了被判缓刑的机会。郑某某说,她以后会好好照顾孩子。
问:你当初怎么舍得卖掉孩子?
郑:一时糊涂,听了他(陈某某)的话。
问:后悔吗?
郑:后悔。
问:现在孩子怎么样了?
郑:挺好的,会走路了,刚刚会发音,就像叫“爸爸”。
问:你听到孩子叫爸爸是什么感受?
郑:(低头),挺难过的,而且她长得很像她的爸爸。
问:如果以后条件不好,你还会决定要卖孩子吗?
郑:不会了,我以后把孩子交给我父母带,我要尽快出去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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