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翻出政法委当年的调查报告可看出,警方7天7夜审讯刘吉强时,多次违反办案程序。
调查组查明,2月18日,船营分局对刘吉强办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手续,但23日才将其送往看守所。为规避程序违法,办案人员还伪造说明称:“经市局于景敏副局长、分局魏铁连局长批准,将刘吉强于2月18日提回船营刑警队审查。”
调查结论称:“将其羁押在分局的做法不妥”,同时认定所谓局长批准的说明“没有坚持实事求是,是错误的。”
此外,调查报告并没有深入核查逼供问题,其结论称:“经查,市区两级办案人员及领导,均否认对其有刑讯逼供行为。两级检察员也无此行为。调查组咨询法医,法医认为,时隔一年之久,已没有检验的必要……总之,经查没有发现有引供,诱供的证据,卷中也看不出迹象。”
刘丽霞一直在找吉林市政法委,请求重新调查。今年8月1日,她到政法委找书记,秘书称,会转告领导。记者联系采访,秘书让找宣传部。刘丽霞说,政法委一位副书记去年曾答复:以前的事管不了,请示过,不同意重新调查。
另据了解,省高院终审此案的法官宋翔,因违法获罪,目前在监狱服刑。一审法官冯其胜,目前担任吉林市中院副院长。吉林市中院宣教处主任说,采访要经过院领导和省高院批准。记者留下名片,截至发稿无回音。
刘吉强当时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的管教是王仲,目前已经退休。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王仲说,刘吉强于当年2月27日进所,28日早上做检查,发现他身上遍布点状烧烫伤,“烧煳点很细,跟烟烫的一样,但没那么大,比针扎的大点。隐私部位、腋下,基本全身都有,都连成片状了。当时我都做了记录。”
王仲称,他能辨别出,这就是电击伤,“(刑讯逼供)不是有嫌疑,就是有。”
刘吉强点名的两名于姓警察,一个是于永平,时任船营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后调任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已退休;一个是于正和(音),当时是市公安局返聘专家,已去世。
记者打通于永平电话,问到当年有无逼供诱供,他在电话中答:“这怎么可能呢?”问及其他办案人,于说:“我所知道的没有。”
问到电击伤如何解释?于永平答,主要审讯人不是他,而是市局审讯专家于正和。“我基本都没参与。我不可能对他有刑讯逼供的行为,这么多年怎么办案我还不知道吗?这是不可能的。”
刘吉强至今在吉林监狱服刑。7月25日,他在狱中度过50岁生日,刘丽霞说他“头发白了一半,秃得更多。”
刘家把翻案希望寄托在启动再审上。去年5月,刘吉强再次递交申诉书。驻监检察官将申诉转交给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在狱中接见了他。两个月后,该院将刘的申诉书和卷宗转给吉林省高院。
“这个案子证据确实不是太好。”该院控申处案件审理科科长于丹对京华时报记者说,类似申诉书,检察院“不是所有案件都转。不是有问题,我们不会转。”
经查,去年8月13日,吉林省高院立案一庭收到申诉材料,但至今已整整一年,再审程序是否启动,吉林省高院仍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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