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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被嫌丑杀人续:曾目睹母亲被法医解剖(图)

www.sinoca.com 2014-08-13  华西都市报


  曾家

  曾父与一只狗相伴 生活落魄需靠亲戚接济

  凉山州德昌县阿月乡仁寿村,是一个位于安宁河畔半山腰上的村子,从德昌县城搭面包车,经过1个多小时的颠簸后,能抵达村口。曾世杰的家在村子的最上端,是两层土房,没有像样的家具,也没有任何装饰,处处显示着贫困。

  今年2月,曾世杰案二审宣判前,记者曾到过他家。曾世杰判死缓的消息,已在村里传遍。老乡们的态度基本一致:“还好,捡了条命,但这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对于父亲曾贵安来说,这个消息是莫大的安慰。“没死就好,至少还有点希望。”

  曾经,曾贵安对儿子充满了希望。他回忆,2010年春节后,儿子要开学了,他将儿子送出了门。那年,水泥路还没有修到村里,父子俩走了很远一段土路才到了公路上,曾世杰在路边搭了一辆面包车后赶往县城坐火车。他望着远去的面包车,怎么也想不到儿子在1个多月后,会走上一条不归路。“要是没得这个事情,他已经毕业两年了,找了工作,好好生活,那该多好!”

  邻居说,曾贵安现在是可怜巴巴的一个人,只有一只狗相伴。患有支气管炎和胃病的他经常要吃药,靠种2亩玉米地和30株黄果柑维持生活。曾世杰的哥哥曾世才初中毕业后辍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弟弟。他一直在成都打工,生活并不如意。弟弟出事后,他性格变了很多。曾世杰的表姐刘汉英说,曾贵安经济困难,还好有亲戚帮扶一下,日子得过且过。

  追问曾世杰真是因丑杀人?

  亲人同学称他有心理阴影

  曾贵安说,儿子杀了人,是家丑,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但村民们却有不同意见:曾世杰是村里少见的名牌大学生,以前很优秀,是家庭和社会原因导致其杀人,对曾家表示同情。村民们的说法不无道理,通过他的初中毕业照,还有姨妈和同学的说法,都能证实一点:曾世杰并不像他本人交代的长相丑陋,反而曾是一个阳光俊朗的少年。另一方面,不管是他的自述还是其父曾贵安的说法,都显示出一个信息:他的性格暴躁、敏感。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杀人举动真是因为“长得丑”?也许,答案只有曾世杰知道,甚或身陷囹圄的他自己也已经说不清了。

  家人同学都说他不丑 “其实他不丑,就是皮肤黑”

  在曾贵安家,他给记者看了曾世杰在德昌县民中的初中毕业照,这也是家中唯一一张曾世杰的照片。令人惊讶的是,站在队伍最后一排、身穿蓝色衣服的曾世杰,不但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长得丑”,反倒很阳光俊朗。曾世杰的姨妈陈安美说:“其实他不丑,就是皮肤黑,又长了青春痘。”

  而在大学同班同学欧阳的记忆中,曾世杰与“丑”也沾不上边。“需要强调的是,曾世杰长得实际上挺英俊的。大学期间,我从来没看过谁和他吵架,私下来聊天,也从来没听到哪个同学说他什么。他可能还是心理上有一点问题,太敏感了,对自己严重不自信。实际上他高考那么出色,在同学眼里是挺聪明的一个人。”

  目睹母亲被解剖过程 “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在看守所内,曾世杰曾交给律师姚飞一份“陈述书”,写满了3页纸。纸上写道,他的母亲于2005年离家出走后,由于不明原因去世,“自己还当场目睹了母亲被(法医)解剖的过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他称自己父亲的脾气不好,经常骂他,时间久了,他感到无法忍受,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暴躁。上大学后他因为相貌、经济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与歧视”。曾世杰说,案发当天,他和同学们在一起看电视,当时,“对电视里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学们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觉到这种笑声是对我的嘲笑……于是莫名其妙地带上刀漫无目的就出去了……”

  高中被同学殴打受伤 “要报复,要用暴力解决”

  曾贵安说,老实内向的曾世杰读高三时,班上几名同学打牌被老师发现,同学一致认为是曾世杰告的密,就用钢管对其进行殴打,其头部严重受伤。住院20多天,最后同学才发现误会了,不是他告的密,但打伤他的同学找了关系,没有对其进行赔偿。曾贵安认为,这件事对儿子打击很大,他的性格也因此发生了改变,“他说他要报复,要还手,要不留情面,要用暴力解决。”

  陈安美觉得,曾世杰家庭困难,母亲又死得早,经常受人欺负,而父亲曾贵安又沉默寡言,家里没人和他沟通,以至于他的心里压抑无法释放,做出杀人之事,并不是被人嫌弃丑那么简单。正如她所说,曾贵安老实巴交。记者了解到,曾世杰关了4年,他却从未去看望过一次。从曾世杰出事后到现在,曾贵安再也没有见过儿子。在距离成都500多公里的遥远村落里,他只能从大儿子曾世才那里探听小儿子的消息。然而,曾世才也只见过弟弟两次,一次是一审宣判,第二次是二审宣判。在法庭上,兄弟俩隔得很远,没有说过一句话。

  “因丑杀人案”回顾

  2010年3月30日

  成都某高校大二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杀死同校女生彭某,并将另两名男生砍伤。

  2010年12月29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3月19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2013年1月11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2014年2月28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2014年8月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曾世杰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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