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1名曾姓女子,去年4月遭同居的卢姓男友分尸8块,弃尸海里,曾女右手断臂事后漂流到金门,经比对DNA无误,金门地检署昨日将手臂以「证据」为由,移交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再发还死者家属。台法务部表示,这是首例完成的两岸司法互助移交杀人遗骸案。
法务部指,涉案的卢男去年4月6日因与曾女发生口角,在厦门市湖里区住处以皮带勒死曾女后,分尸8块,并将躯干与肢体分别带到五缘湾、厦门渡轮码头等处丢弃。同年5月,金门县金宁乡鸟沙角岸发现1人体右手断臂,金门地检署以无名尸体进行检验,大陆公安部则于6月透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通报法务部,在厦门市、漳州市附近沿海处,若发现身份不详的人体尸块,请予协助。
法医研究所比对检验手臂DNA后,确认与大陆提供的曾女资料相符。全案经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杀人案提起公诉后,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基于手臂是侦审杀人案重要物证,今年6月,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向法务部提出「调查取证」协助请求,请求移交尸块证物。昨日,由福建省及厦门市检察机关人员经小三通前往金门地检取回手臂,完成移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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