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胡平提出上诉。4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胡平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为2014年2月17日,法院一审宣判胡平死刑后,他低下头不语。
2014年2月17日,法院一审宣判胡平死刑后,他闭上眼睛仰面朝天。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平死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酒后枪杀孕妇的原平南县刑侦大队民警胡平执行了死刑。图为2014年4月1日,胡平和家属见面后,依依不舍的回头看。
胡平醉酒枪杀孕妇案,引起了广大新闻媒体的关注以及全面报道。
图为2014年2月17日,法院一审宣判胡平死刑后,他低下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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