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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痞与1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 警方称不是强奸(图)

www.sinoca.com 2014-07-07  中国广播网


  7 月7日消息,记者从山东东平宣传部获悉警方对于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调查报告。调查结论称(一)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二)卢某刚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未遂),已涉嫌强奸罪。

  近日,新京报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据调查,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

  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目前已将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义“控制起来”。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无保留相关证据,在办案上增加难度。

  7月3日,新京报记者见到举报材料中的初中女生晴晴。案发时间是去年12月23日,当时她刚过14周岁生日5天,上初二。

  晴晴回忆称,当日第一节晚自习课后,她的好友,13岁的小婷一个人溜出学校,被学校门口不远处白色宝马车上的人喊上了车。跟在后面的晴晴上前喊小婷下车,却被一个男子推上了车,随后车门落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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