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宣判的毒品案件中,27岁的潘兰兰是学历最高的。有大专文化的她,采用“曲线”贩毒的方式。从境外寄毒品包裹到南宁同学手中,自己再取货。当听到自己被判处15年的刑期时,潘兰兰痛哭瘫软在地。
今年27岁的潘兰兰是钟山县人。2011年9月下旬,潘兰兰使用同学林某在南宁的地址,帮她接收一个来自乌干达的包裹。当年10月1日,该份包裹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快件监管处被查获,包内有10包压成块状的植物叶子状物品。经开拆查验,其中一块植物叶子状物品内还夹藏有一包浅黄色粉末状毒品可疑物,侦查机关没有打草惊蛇。当年10月16日,潘兰兰从广东来到南宁向林某领取包裹时,民警将潘兰兰抓获。这10包植物叶子状物品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净重9665克;浅黄色粉末中检出盐酸海洛因,净重399.6克。
除了利用自己在南宁的同学,潘兰兰还利用其大学同学李某。2011年10月上旬,潘兰兰使用李某在贺州的地址帮其接收一个来自印度的包裹,民警发现该包裹有问题。2011年10月27日,在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北路电信营业厅,民警控制了接收该邮包的李某。民警经开拆查验,在邮包纸板夹层中查获两包白色粉末状毒品可疑物。李某证实,该邮包是其受同学潘兰兰的委托代她接收的。经鉴定,两包白色粉末状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分别为304克与190 克。
法院认定,潘兰兰对其所接收的国际包裹内有毒品,持“应当明知”主观态度,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数量大。但鉴于该案不能排除潘兰兰参与走私毒品,系受他人指使而实施犯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潘兰兰15年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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