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孩子迟到错过了校车,家长急了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随后他们立即与苏州伊顿国际学校取得了联系,并了解了事发原委。
原来,当天早晨,苏州伊顿国际学校的校车按计划,从苏州工业园区出发,一路接孩子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的校区上课。谁知,在一个学生的接送点上,一名孩子未能按规定准时到达,而校车则按时离开了。孩子的妈妈赶紧联系上校车,希望校车能停下来,等一等她的孩子。不过,校车司机及车上校方人员拒绝了她的这一要求,并表示,校车已经在高架上,不能违法停车,希望家长把孩子送往下一个学生接送点,或者直接送到学校。随后,家长又联系上校方领导,但得到的答复,还是一样的。
“这时候,可能家长觉得校方的处理,有点不近人情,就驾车追上去,将校车逼停在了高架上。”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事后他们已经与女车主取得了联系。而女车主的解释则是,当时她汽车油箱里的汽油所剩无几,又怕耽误了孩子上课,情急之下,她才在高架上将校车逼停。
警方 校车和家长的行为都属交通违法
徐斌表示,对于校车及该女车主的行为,现在交警部门给出的意见非常清晰。“肯定都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高架上,绝对不允许停车,”不仅妨碍了其他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了道路的拥堵,同时,也很容易给路过的其他车主、校车上的孩子、驾驶员以及校方人员,还有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和风险。另外,女车主的这一行为,绝对是反面教材,对孩子的教育起不了正面作用。
徐斌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目前他们还在对这起交通违法事件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在我们的调查中,女车主很配合,现在她也非常后悔,觉得她的这一做法非常不妥。”据知情人透露,孩子的父亲为外籍人士,女车主则可能为中国人。
学校 准备要开除该学生,已向总部汇报
事发后,苏州伊顿国际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该学生家长的这一行为,非常不认同,并决定开除这名学生。而校方的这一决定,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有网友就认为,校方的这一处理方式非常不妥,因为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不能把妈妈的违法行为,以及有关责任全部都推到孩子身上。
网友“苏州德烨文华”则表示:这个国际学校不能开除孩子的学籍,如果开除了,就和这个家长没有什么区别了,大人的错误不能让孩子来承担的。负责任的学校应该让孩子做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家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这才是负责任的学校,好的学校。如果随意开除学生,那么这个学校不上也罢。
对于校方的这一开除决定,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红波认为,非常不妥。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虽然该校是国际学校,但在中国国境内,就要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未成年人,校方有保护该学生继续接受教育的义务。其次,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是孩子的母亲,而非孩子,校方的处罚主体错误。
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多次联系苏州伊顿国际学校,希望进行采访,但遭到了对方的婉拒。接电话的该校校长助理顾小姐表示,此事已经发生,影响很大,校方认为,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对于是否要开除该学生,校方的态度似乎已经有所缓和。顾小姐表示,19日下午,该校有关负责人正与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商讨接下来的处理事宜。 “我们已经将此事向总部汇报,具体处理结果,由我们总部决定。”此外,由于此事涉及到当事学生和家长的隐私,顾小姐表示,他们会征求家长意见,是否接受记者采访,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但截至本文发稿,记者未接到校方及家长电话。
多说1句
于法于理 都不该开除孩子
校车可以说是移动的校舍,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2012年,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校车享有多项路权,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早高峰在高架上将校车逼停,置一车孩子于险境,应该说,这位孩子母亲的行为很恶劣,也很危险,交管部门应该予以严惩。但据此校方就考虑要开除这个孩子,显然不太合适。
先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换而言之,随意开除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再讲道理。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不仅应该传授孩子知识,更要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就家长逼停校车这起事件而言,很明显错在家长不在孩子,学校生气可以理解,但一生气就冲动地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显然违背了自己作为一个教育机构的根本。教人先要正己,如果善恶不分是非不明,这样的学校,又有多少家长敢放心地把孩子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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