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和老人见面也都是打打招呼就走
对于陈龙家的房子拆迁后将来分配的741平方米的安置房,及现在每月政府给的过渡费5000多元,老太太到底有没有份儿?
“过渡费给过老太太没有?”面对法官的询问,陈龙说:“没有。”
“村、组都到我家调解了22次,到法院也有5次,都没个结果。”庭审结束后,老太太说,去年9月12日,因她的赡养及宅基地问题,她找到村民组,要求调解,后来,在村民组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与老人的几个子女达成协议。陈龙将扣除100平方米的回迁房给老母亲,老母亲将此房卖掉,卖后钱由老人自由支配。但陈龙并未答应。
老人最后要求陈龙,过渡费及拆迁房屋还给他,另每月要赡养费增加至800元,及探望权。
问及老人“探望的具体要求”,老人说,“过去他们都是照个面就走了,现在我年龄大了,需要子女的陪伴和照顾,有个心理安慰。宅基证和过渡费的问题,要求陈龙每月增加800元。”
“你常去看老母亲没?”
“没有”。面对法官的这个问话,陈龙也不回避。他说,不是他不去看,而是还没走到老母亲跟前,她就骂开了,“现在连我的闺女都骂,我还敢去吗?”他说。
当然了,将来法院判决了,让他去看望老母亲,他肯定去看。”
老太的大女儿说,老母亲现在住在她家,虽然赡养老人是做子女应尽的义务,但一想到弟弟的做法,就有些生气。
其他几个子女也认为陈龙做法太过分,霸占过渡费,还有房子,“老太太要赡养费可以,但陈龙必须先把过渡费还有房子拿出来”。
路人安慰老人“别生气”
“丢人啊,我这个年纪了,还上这儿来告……”庭审结束后,看着子女们都散去,包括被告席上很多子女也都散了,老人不禁伤心起来。
“别生气,气坏了身体。”有人走过去把手伸向了老太太。老人一下子哭了起来,不停地拿起手中破旧的手绢擦起眼泪。
“大娘了,不哭了,我们都觉得你很伟大,一手带大八个孩子。”有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拉着老太太的手说,老太太拼命地点头。
每年都要受理几起老人告子女的案子
据权威调查表明,目前,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正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
2013年7月1日起,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首次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儿女探望、孝敬父母进行了明确,要求子女要“常回家看看”。
然而,快一年后的今天,到底这部法律实行的效果有多大呢?我们期待着此案的判决结果,或许能够找到某些答案。
在与郑州市基层部分民事法官沟通来看,他们每年都要受理几起老人告子女的案子。而百度输入搜索“老人告子女不赡养”字眼,自去年7月1日后,全国各地法院也都有类似的案件出现。
对此,郑州市政协委员程元国说,希望有一天,探望父母、赡养关爱老人不再是儿女们心中的法律底线,而成为大家自觉的行动,成为人们内心的一个基本的为人准则。
主审法官王斌也希望,对于不孝敬老人的后果更多的不是来自于法律的惩罚,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别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时,永远的遗憾和愧疚,那才成了最大的惩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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