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失效的“情理”调解方式
不过,最近这些年,“情理”调解纠纷的方式,正在逐渐失效。
梁洼镇东街村村民李真(化名)就一直对村干部不满,他认为村干部现在很少公平办事儿,所以在调解自己与邻居的纠纷时,并不买账。
“现在的人也都跟以前不一样了,邻里之间交往少了,只要牵涉自己的利益,也很少讲情面了。”梁洼镇一村干部坦言,有时候村干部调解村民纠纷时,会被认为评偏了理,“被骂出来都很正常。”因此,有纠纷时,只要不找到村委会,他就尽量不出头。
有些“尴尬”的司法所
除了村委会、村支部,每个乡镇都设有司法所。司法所既是乡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又是上级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河南商报记者在梁洼镇政府院内,看到对司法所的职能介绍中,调解纠纷,是其一项重要的工作。
梁洼镇某村主任已经在村里工作了十多年,他称,这么多年从没找过司法所。“他们就是一个摆设,很难真正解决纠纷。”另外一名村干部也对司法所心怀不满。
按照这些村干部的说法,司法所发挥不了作用,村民如遇到村干部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少人会选择上访。
不过,司法所却称“也有苦衷”。梁洼镇司法所所长张拥军称,自己每周都会下农村调解。但司法所与村干部相比,在调解纠纷时,并没有什么优势。
“我们只能用法律的方式,但是基层百姓在解决问题时,很少讲法律。”张拥军说。
另外,梁洼镇司法所内只有两个人,却承担着17个村子的纠纷调解、出狱人员监管、法律咨询等多项职能。
张拥军说,司法所并未参与张、李两家的矛盾调解,“司法所工作,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得双方同意协调。”
背景
因纠纷,恶性案件频发
河南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农村地区,因纠纷酿成惨剧的案例并不少。
今年1月,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一妇女,割掉自己侄子的耳朵,起因就是家庭纠纷。
2012年1月,河北磁县路村营乡东武仕村,一村民与其1岁多的孙女在家中遭邻居砍杀,两家亦是积怨多年。
2011年,河北任丘一个村庄内的一家三口被杀害,凶手也是邻居。
2011年,张家川马某因为宅基地纠纷,杀害6人。
2008年,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因为一起宅基地纠纷,一男子杀掉了哥哥家4口人。
2002年8月,福州市闽侯县五都村村民吴体明,被邻居吴礼香用斧头砍死在家中。吴体明的妻子和年仅4岁的孩子也被砍成重伤,起因同样是邻里纠纷。
“这些悲剧的发生,说明现在农村调解纠纷的能力正在退化。”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说,现在的农村干部权威下降,基层司法所的功能又没有完全发挥,这些原因导致乡村内部调解纠纷的效果大打折扣。
贺雪峰为了做乡村治理研究,曾到多个村庄调研,发现乡村调解纠纷的能力退化,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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