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始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对夫妻结婚多年没有生育,竟然向弟弟“借种生子”生下2个女儿。多年后,丈夫始终无法接受非亲生的女儿,最终与妻子离婚。因为他拒绝给女儿支付抚养费,孩子两次将他告上法庭。
1998年6月,李某与妻子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2000年7月,医院诊断证实李某系先天性睾丸发育不良,无生殖能力。
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李某找来家人商量,并最终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让妻子与自己的弟弟发生关系“借种生子”。而作为农村妇女的妻子迫于家庭压力,同意了这个荒唐的决定。事后,妻子于2002年和2004年生育了两个女儿。
孩子刚出生的那几年,李某心里还能把两个孩子视如己出。可是随着时间的过去,心里总觉得有疙瘩,夫妻矛盾愈演愈烈,两人的感情最终还是走到了尽头。
2011年,李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并达成大女儿随妻子居住生活,由李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读完大学;小女儿由妻子抚养的离婚协议。离婚后,李某一直没有支付大女儿的抚养费。
2013年12月,大女儿一纸诉状将其“父亲”李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抚养费,但一审因其母亲拒绝做亲子鉴定而败诉。日前,该案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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