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15万元!”万万没有想到,这句话居然是妻子李某萍说出来的,一旁的卢某顿时懵了。“等我一年后把孩子生下来,一切都会变好的。”妻子当初的安慰,卢某至今还记得。
2012年12月15日,卢某瞒着家人和亲戚,和李某萍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几天后,卢某南下广州打工,李某萍则直接到了长沙。在长沙某医院做完受精卵植入手术后,李某萍顺利怀孕。
对于卢某来说,这是揪心的等待。得知李某萍怀孕,卢某几乎每天都打几个电话嘘寒问暖。但很快,卢某就发现不对劲,李某萍的电话越来越难打通了。
更加蹊跷的事情发生在2013年7月26日,当天下午,卢某突然收到李某萍发来的一条短信:“医生嘱咐我生下小孩前少用手机,因为手机辐射会影响胎儿发育,尽量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可心有不安的卢某还是忍不住。“有一次,她刚接我电话,就大声骂我。”妻子的反常情绪让卢某很是委屈。而这时,从电话里传来的一个男人的声音让卢某傻眼了:“我清楚地听到有个男人说,‘我不会和你结婚的’。”
这个说话的男人是谁呢?
“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3年10月的一天,眼看“妻子”李某萍分娩在即,卢某愈发着急,当天上午,卢某给李某萍发去短信问候。但几小时后仍没回复,卢某急了,随即拨打了李某萍的电话,可一连打了几个,始终没人接。他只得拨通了邓某国的电话,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邓某国也责备起卢某来。孩子已经在一个星期前生了。
“邓某国说要我把老婆管好,不要破坏他的家庭。”邓某国的话,让卢某听得又急又气。
4月1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已经当了妈妈的李某萍。李某萍说,她在长沙养胎的10个月里,除了自己的父母偶然来过,绝大部分时间里,她是邓某国在照顾。更让李某萍感动的是,邓某国经常抽空过来陪她聊天解闷,还买来营养品帮她调养身体。在李某萍看来,邓某国不仅事业有成、工作上进,而且很有责任心,她确实对他有爱慕之心。李某萍很直接地告诉记者:她希望能和邓某国结婚,“我只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自己没有错。”虽然这样做,有当“小三”之嫌,但李某萍否认了自己“小三”的身份。“我和邓某国也从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我只是觉得自己生下了他的孩子,自己又喜欢他,我想告诉他我心里的想法。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不会强求。只是,这个孩子,我想和他一起抚养长大。”
对于李某萍的主动示爱,邓某国又是什么态度呢?
随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邓某国。邓某国回应称:“我觉得她愿意为我们夫妻代孕,自己有责任照顾好她,如果她因为这个喜欢我,我只能表示感谢。但自己和妻子的感情很好,不可能因为她而和妻子离婚。至于孩子,如果她愿意归还,我们愿意付钱;如果不愿意,我会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邓某国反复强调,他照顾李某萍,完全就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他和李某萍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
当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卢某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卢某沉默良久后说:“这个事情,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我还是希望她能回来和我复婚。我们还年轻,以后我会踏踏实实地工作,给她一个温馨的家庭。”
代孕不合法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湘南说,根据我国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孕在我国大陆内地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所以代孕不合法。
事实上,代孕妈妈一旦代孕行为完成并领取报酬,就不能与孩子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很难再与孩子有任何联系。本文女主人公李某萍表面上看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但实际上与孩子没有亲子关系,邓某国夫妇才是孩子实质意义上的父母。
尹湘南律师强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代孕这个灰色地带已经出现很长时间了,代孕母体一般都会在成功代孕后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但对代孕女性获得报酬如何处罚,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这种行为产生的纠纷可能会因为违背良俗或公共利益而被司法机关判定无效。代孕期间出现纠纷的话,代孕母体的“权益”也很难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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