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骑电动自行车撞死行人,本想打122报警,却错打成112,后骑车以借款救人为由逃逸。近日,东城检察院起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2013年11月7日,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在东城区天桥南大街行驶时撞上了行人郑某某。张某一看闯了祸,电话叫来前妻李某为其善后,自己则以借钱为由骑车离开现场,其前妻李某拨打110报警。郑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自离开现场后再未出现,直到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询到张某的暂住地后将其抓获归案。
据张某交代,他肇事后本想主动投案,曾在现场用手机拨打过几次报警电话,但电话里均无任何提示音,无奈之下才叫来前妻,自己则去跟朋友借钱,后来害怕被坏人赖上自己,才一直未敢投案。但公安机关却没有查询到张某在案发当日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记录,进一步询问其是否真的拨打了122。张某恍然大悟,他自认为“110”不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本想拨打“122”,但却错拨成了“112”。
检察官表示,如果是自首行为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犯罪嫌疑人张某因记错报警电话,错失宝贵的投案时机。(记者 岳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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