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女孩童童,一出生就注定了自己将面对充满曲折与坎坷的人生:尽管出生在无锡,但户口只能落在妈妈童若兰的老家滨海,父亲一栏还是空白……这一切,都因为她是个非婚生女。日前,在双方律师,特别是对方律师的“临阵倒戈”下,这起纠纷案件经过无锡开发区法院调解,最终达成和解,童童的合法权益也得到维护。
事情要从1996年说起,当时21岁的童若兰从苏北老家滨海来到无锡打工,经人介绍来到了包工头老华的工程队烧饭。虽然老华比童若兰大31岁,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同岁的妻子孙女士,24岁的儿子和22岁的女儿,但两人日久生情,发展成情人关系,并于4年之后生下了童童。由于要求名分未果,2008年,童若兰离开了老华,并嫁到了宜兴。童童只得跟着老华过起了“游击队”一样的生活。
2011年,老华被查出身患肺癌晚期,3个月后就去世了。老华住院期间,童童不得不回到妈妈身边。由于童若兰跟丈夫需要养育两个孩子,一家人过得并不宽裕,不久童若兰丈夫就表示不愿再负责童童的生活开销了。童若兰只得带着年仅11岁的女儿离开宜兴,来到老华家讨要说法,并将老华的妻子孙女士以及儿女一并告上了无锡开发区法院,双方围绕老华遗嘱中财产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尤其是童童是未成年人,法官与双方律师一致认为,不能就事论事完全按法律程序走,应该“法外施情”,使童童与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姐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通过调解的手段妥善解决本案更加理想。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律师齐心协力,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说服工作。特别是作为被告孙女士一方的代理律师----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小兵,竟出人意料地“临阵倒戈”,加快了纠纷的和解。
尽管孙女士一方无过错,从法律角度讲,优势也明显,但郭小兵从法律角度说服孙女士接受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并表示,愿意将孙女士应付的代理费全部捐给童童,并且这一举措一下子打动了在场所有人,使童童的财产继承问题迎刃而解。鉴于房产无法分割,孙女士一方爽快地答应,先每月资助童童200元生活费,以后逐年增加,直到她大学毕业,逢年过节再给红包。将来房屋拆迁,老华应得的补偿款将全部给童童。
由于被告律师郭小兵的给力“倒戈”,日前,这一纠纷终于得到合法合理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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