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佑:两家人都记得
1990年至1994年间,李本佑是原南外镇计生办的负责人。
李本佑回忆说,大概是1991年的时候,得知杨家生了第二胎,属于“超生”,他们就赶到杨家做工作,或者是交罚款,或者是接受“调整”。
他记得当年为了“逼”一下杨家,曾经揭了杨家屋顶上的瓦。李本佑说,做这件事他们是很谨慎的,他们只揭了一小部分,揭下来的瓦片一片一片码好,一块也没有损坏。
抱走杨家的女婴,李本佑说他们也是想再“逼”一下杨家交罚款。交了罚款孩子就可以抱回去。李本佑还说,抱走孩子,杨家应该是同意的,否则他们就会交罚款,当年罚款,最高不会超过3000元钱。他和杨家此后也没有矛盾。
李本佑也还记得谢运才,当年快40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南外镇的人,符合收养的条件。他坚决否认会向收养人提出收取几千钱元钱的要求。他说,计生办把孩子抱来,要找人代养,也就是收一点代养费,不是硬性的。计生办会给收养人开据一个证明,以便给孩子上户口。
李本佑说,杨家这个线索是他提供的,他觉得与谢先梅的情况相似。当年抱养人反复说不让告诉孩子的亲生父母,现在谢先梅自己想寻亲,他才提供出来的。
杨家:确有女婴被抱走
杨家被抱走女婴的母亲还记得,当年她生下女婴几个月后,因为是超生,孩子被南外镇计生办抱走了,当时也没给什么手续。
如果不抱走孩子,就要交将近9000元钱的罚款。作为靠种地为生的农民,他们无力承担。当记者问到,孩子被抱走时他们是否同意,杨的妻子反问记者:“你的孩子被抱走,你会同意吗?”后来他们也到计生办打听过孩子的下落,但没有被告知。
据了解,这对夫妻的超生女婴很可能是1991年出生的。杨家记得女婴具体的出生日期是农历“五月初九”。农历“五月初九”正好是1991年的“6月20日”,这一点与谢先梅的出生日期一致。而1990年6月20日是农历的“五月廿八”。1992年6月20日则是农历的“五月二十”。
在达州,有许多热心人向媒体提供寻亲线索以及当年知情人士的联络方法。一位热心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妹妹当年因属“超生”,险些被计生部门抱走。她母亲躲到外地生下她妹妹后,又悄悄送给了远在外地的亲戚。
现在不会再有“调整”
熟悉李本佑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好人。很多人都知道李本佑一条腿被截肢,是因为公伤,当年驾车外出,为了保护他人,他自己的腿被撞断了。热心帮助谢先梅寻亲的人,大多也不想再去揭历史的“伤痛”。
面对记者,李本佑坦言,作为计生干部,做“调整”婴儿的事情,感觉就是两个字—无奈。
李本佑说,他是1990年开始在南外镇做计生部门负责人,直到1994年调到其他部门。那时候人口控制得很严,加上外出打工人员,一般一年内在他负责的区域,会有不超过10个超生人口。
驻村的计生干部怕得罪人,他在镇上开会时就提出,只要求驻村计生干部提供超生信息即可,其他工作由他亲自去做。
李本佑说,那时候,一旦得知哪户人家有超生的情况,就是晚上他也会立即赶过去,躲在人家屋门前的草堆里。第二天早晨,人家一开门就进去做工作。
超生的如果是男孩,超生户肯定会选择交罚款。一种方法是先交一部分罚款,欠下的一部分在一年内慢慢交上。李本佑说,反正会千方百计不让“调整”。所以,当年被“调整”的多是女婴。
所谓“调整”,李本佑说,就是由计生部门把超生的婴儿“调整”给无子女的家庭。这样,人口控制了,不超生。生孩子那家人可以减少经济负担,不用再交钱。“调整”的条件是,收养方必须无子女,或不能生育,不是南外镇的人,还要有当地计生部门的证明。
李本佑坦言,“调整”的做法没有明文规定,后来讲和谐,这种方法很多年前就不采用了。王宏也说,对过去的一些做法他不了解,但现在肯定不会采用,现在的工作都要严格依法依规来办理。
等待DNA检测结果
2月22日上午,在达川区三里坪街道计生办的安排下,谢先梅见到了杨姓夫妻和他们的家人。尽管一些情形相似,但双方还是无法从外表确认,是否有亲缘血亲关系。双方商定进行DNA检测,以结果为准。
谢先梅此前在元宵节当天也见过一对夫妻,她没确定是否要做DNA检测。这一次,她选择做。
杨姓夫妻见过谢先梅后,有人说他们像,也有人感觉不像。他们也选择做DNA检测,检测结果如能确定,母亲表示愿意相认。
DNA检测还需要双方办理相关手续,检测本身也要有一个过程。结果如何,热心帮助谢先梅寻亲的人都在一起等待。王宏说,帮谢先梅寻亲是在做一件好事。李本佑也说,如果能成,那就万事大吉了。
25日,双方做了DNA检测。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