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婚前两月突然遭遇车祸遇难,男方悲痛过后,想要回20万元的彩礼,却吃了闭门羹。近日,女方家人来到洪山区法援中心求助,律师表示,因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4年前,26岁的黄某与女朋友确定了恋爱关系。去年下半年,黄某一家送给女方20万元彩礼,商议在年底结婚。孰料世事难测,婚前2个月,“准新娘”在一场车祸中遇难。而此时,双方既没有拿结婚证,也没有办仪式,黄某找到女友父母要求返还彩礼,却遭到拒绝。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表示,此案中,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女方家人应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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