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8日,贵州安顺,上午10点30许,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两警官驾车巡逻到沪昆高速贵阳往安顺189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由贵阳往安顺方向高速行驶,而越野车前挡风玻璃与引擎盖上竟趴有一男子。两名警官立即驾车追赶,并拉响警笛喊话示意司机停车,但越野车却继续一路向前狂奔。
民警驾驶警车以每小时140公里的车速追赶,到达平坝收费站时才将越野车拦下。经高速交警询问驾驶人得知,驾驶人名叫陆某某,他称爬到其车顶上的男子叫陈某某。经初步调查,两人因债务问题,当天上午在清镇市发生纠纷,陈某某拦住陆某某的越野车不让其驾车离开,而陆某某不顾其安全强行开车,陈某某被陆某某开车撞击时,迅速爬上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前引擎盖上,陆某某就一直驾驶越野车从清镇市上沪昆高速快速驶往安顺方向。
据陈某某介绍,当时自己被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顶着在高速公路上以140码速度狂飙了30公里,如果没有遇到高速交警,自己随时有被甩落的危险,幸得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成功救其一命。据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介绍,几十年来,他们高速交警从未遇到如此驾车顶着人在车上快速狂飙几十公里的情况。当日,高速交警已将此案移交当地辖区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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