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与港人刘女士于2006年花66万元人民币购买的同款玉兔兰花。
12月20日讯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居民刘女士2006年花66万元(人民币,下同)向云南鹤庆县兰花专业养殖户阮某某购买了一盆“玉兔”兰花送朋友,但对方却7 年未交货,她便要求退款,而在这期间“天价”兰花身价已跌至百元,刘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退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刘女士起诉称,2006年10月,她经人介绍购买了阮某某的一盆“玉兔”兰花。阮某某称春节前要到北京参加兰展,于是刘女士按要求支付了66万元给对方,并要求对方春节前花开时到北京交付兰花。但当阮某某到北京时,却不接电话,刘费尽周折找到人后,阮又称花没带到北京。刘女士要求对方退款,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遂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66万元购花款,并赔偿此期间的资金占用费等。
被告阮某某及其代理人辩称,刘女士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她并未要求将花送到北京。由于她没有能力及条件养殖兰花,故要求放在阮某某处寄养,基于当地交易习惯阮某某也同意了。此外,刘女士要求退款的真正原因是 2007年底全国兰花市场行情波动,兰花跌价。期间,自己曾通知刘女士取走兰花,但对方并没拿走,阮某某称自己履行了养护、通知等义务,买卖合同依法成立。
7年未取 “玉兔”一分五
庭审上,阮某某将双方交易的“玉兔”兰花带到了现场,经过几年的养殖分苗,“玉兔”已经变成了5盆。
鹤庆县兰花协会会长出庭作证称,2006年是兰花价格飙升的高峰期,一些兰花价格从几十元至上万元飙升到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如“玉兔”的价格约为30万元至 70万元一苗。当时鹤庆成为兰花交易的集散中心,买家购买后把兰花放在卖家处寄养、再伺机高价卖出已成为较为普遍的交易习惯。但之后,兰花价格大跌,如 “玉兔”现在价格还不到100元。
由于双方均不愿调解,昆明中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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