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毁了一个家
2011年11月,敦煌农村严寒袭人,傈雯和傈芸姐妹俩的命运,就在这个月的一天晚上彻底发生改变。
那晚,佘吉梁再次提着酒肉来到洪喜章家,和往常一样,不费多少功夫,洪喜章就在佘吉梁假意的恭维中醉倒在火炕上。
“我父亲酒量小,喝醉睡着了就叫不醒来。”在傈芸的印象中,父亲逢酒必醉,佘吉梁和父亲关系好,是客人,酒后在家睡觉更是正常不过。可是,幼稚的傈芸、傈雯和她们的父亲压根也没有想到,佘吉梁的来访,隐藏着他蓄谋已久的阴谋,爆发就在当晚。
当晚,在洪喜章家中的火炕上,佘吉梁和洪喜章同盖一床被子,傈芸、傈雯姐妹同盖一床被子。傈芸记得,大概在后半夜3时左右,她在睡梦中感觉有一只大手在自己浑身上下乱摸,迷迷糊糊醒来时,那人把她压在身下,并动手脱她衣裤。虽然在漆黑的夜晚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她在推搡中揪住对方的卷发后便知道此人是佘吉梁。
傈芸惊叫着,用尽全力推搡,但兽性大发的佘吉梁控制了她的手脚和嘴巴,任凭她极力挣扎也无济于事。妹妹傈雯受到触碰被惊醒,发现有人欺负姐姐便喊叫父亲,但姐妹俩的举动并没有影响佘吉梁的兽行,因为三个人都很清楚,洪喜章在酒后根本无法叫醒来。傈芸已经无力挣扎,含泪忍受了摧残。
得逞后的佘吉梁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转身将11岁的傈雯压在身下,重复着刚才发生在姐姐身上的一幕。傈雯感觉下身痛得厉害,忍不住哭出声来。面对傈雯的责骂,佘吉梁不为所动,已经精疲力竭的傈芸耳闻目睹佘吉梁对妹妹的兽行,不仅难以阻挡,就连声音也喊不出来了。“当时突然感觉很怕很怕,脑子里没有了反应。”傈芸向办案人员回忆说。
一对姐妹就这样惨遭父亲朋友的蹂躏,她们虽然反抗过、挣扎过,但在佘吉梁看来她们更软弱好欺。四五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佘吉梁照旧提着酒肉来到洪喜章家中喝酒,看到父女三人对那晚的事情只字未提,佘吉梁更加肆意妄为,照旧灌醉洪喜章像在自家一样睡觉,重复了上一次的兽行。这一次,姐妹俩虽然少有挣扎,但没有喊叫,也没有泪水。
一周后,佘吉梁再次在洪喜章家的火炕上故伎重演。
不幸姐妹走上迷途
从第一次的被强迫,到第二次的默默忍受,已经是成人的傈芸不再拒绝,而年少稚嫩的傈雯害怕父亲的斥责,也怕那个大佬(当地人对叔叔辈男子的称谓)到处声张,面对佘吉梁的兽行,她也逐渐变得顺从或麻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佘吉梁的肆无忌惮,这对姐妹的心理也发生了扭曲,有时候,她们竟渴望佘吉梁前来,甚至主动邀约。
一对原本是受害人的姐妹,在人生路上失足迷失,越走越远。
据傈芸陈述,佘吉梁此后毫无顾忌地频繁来到她们的家,每一次都是用酒肉灌醉她们的父亲,每一次都在深夜与她们发生性关系,而每一次都是她们的父亲在身边酣睡,在她们家里发生性关系的次数不下10次。
傈芸说,佘吉梁在她们家和她们发生性关系,有时在厨房火炕上,有时在厨房套间里,有时候还在摆放着她们母亲遗像的房间里。
2012年1月中旬,洪喜章在环卫部门找了一份临时工作,便将承包地租赁给他人,在沙州镇租借平房,带着一双女儿栖身于城区。在这个临时的家里,佘吉梁依旧是常客。据佘吉梁和傈芸姐妹俩陈述,每次见面时,佘吉梁总是先“照顾”傈芸,后“照顾”妹妹傈雯,对她们产生诱惑的,除了复杂的心理、生理因素外,还有佘吉梁的小恩小惠。
2012年4月,佘吉梁在沙州镇租房,傈芸和傈雯分别多次登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傈芸在敦煌市区找了一份工作。自此后,两个男人和一对姐妹因工作、上学、租房,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空隙,使得佘吉梁和这对姐妹之间的约会方式和场所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在一年半时间中,佘吉梁和傈芸、傈雯时不时电话邀约,在不同的地点、甚至野外重复着两厢情愿的男女之事,身为小学生的傈雯竟在电话和QQ聊天中向佘吉梁发出“我想你”的讯息。
2012年8月,佘吉梁退掉城里的出租屋回到鸡场。据他供述,傈芸、傈雯隔三差五单独约他到城里发生性关系。
“我刚开始是被强迫的,他平时关心我照顾我,慢慢地我就对他产生了感情,所以我给他发信息想让他来陪我。”傈雯说。
一个离异的老男人和一对小姐妹频频往来同住一屋,明眼人看着都犯忌,可是,在自己眼皮底下延续了一年半时间的这场闹剧,洪喜章却全然不知,而且面对期间的一些怪事,他竟未生疑心。
“我租住的房子里摆放着一张单人床、一张双人床,每次和佘吉梁喝酒,我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发现我睡单人床,佘吉梁和我的两个女儿咋睡我说不上。”直到事发,洪喜章才知蹊跷所在。
据洪喜章租住房屋的房东讲,佘吉梁经常找洪喜章喝酒,有时和洪喜章父女同住,有时在洪喜章不在家时与他的一双女儿同住,他曾向洪喜章的一位叔叔提及过此事,但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这位房东还说,这对姐妹俩曾向他透露,佘吉梁每次来找她们时都会给她们些钱,对她们挺好的。
“父亲经常嫌我这做不好那也做不好,我就经常不回父亲租的房子住。”与此同时,傈芸的心态已发生不小变化。
2013年春节,傈雯告诉佘吉梁,姐姐还跟其他男人有关系,佘吉梁和傈芸的约会由此中断。今年6月,洪喜章一家搬迁到沙州镇另一处出租屋。6月 24日晚,佘吉梁骑乘摩托车进城,拉载傈雯到郊外的河堤上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1时许,洪喜章酒后打电话,佘吉梁来到洪喜章的出租屋,在洪喜章入睡后和傈雯苟合,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撕裂得面目全非。
洪喜章认为佘吉梁害了他的一双女儿,要求严惩这个恶魔。可是,法律只能尊重事实。傈芸已是成年人,且双方多次发生的性行为属自愿。法院最终认定,佘吉梁对傈雯实施强奸时,傈雯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故于11月21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从被强奸到自愿发生性关系,这对姐妹俩的内心世界和人生轨迹已经彻底变轨,这与她们软弱、好奇的性格和心理有关系,与这个单亲家庭不当的家教也不无关系。”酒泉市一位妇联干部如是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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