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10:05分,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3号门门口突然有1人自焚,保安人员和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送医院抢救。经医院初诊,暂无生命危险。经警方初步调查,该自焚人员姓石,男性,系瓯海某企业工人。目前,伤者仍在医院进行治疗,有关部门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图为事发现场。
图为事发现场。图为事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