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收治符合规定
回龙观医院在答辩状中表示,依据病历记载,陈丹的父母、男友全程陪伴诊断,并向医师陈述了其精神病史,而且陈丹母亲还向医院提供了陈丹的病史。 “当时是陈丹的父母在医院门诊处强烈要求让陈丹住院治疗的”。院方表示,他们是根据2007年颁布的《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经诊断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诊断医师应当提出医学保护性住院的意见”的规定,而对陈丹予以医学保护性住院的。
焦点2 是否有精神障碍
>>医院
存在复发性抑郁障碍
回龙观医院在答辩状中称,陈丹入院后,经过专家会诊,确诊其为“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缓解期,可以在门诊进行治疗,不必住院”,因此建议陈丹的母亲接其出院,并建议陈丹服用抗抑郁药物巩固治疗,同时进行系统心理治疗。
医院指出,出于抑郁状态的患者本人承受着精神甚至躯体极大的痛苦,影响生活和治疗,同时抑郁症患者自杀风险很高。“陈丹是一名抑郁症患者,虽然正处于缓解期,但其抑郁症并未痊愈”。
>>陈丹
不认可医院诊断
对于最后一次的“复发性抑郁障碍”的诊断,陈丹不认可,并指出父母对医院的陈述也有不实之处。陈丹说,前四次诊断均不符合“重症精神病”的收治条件,也就是说,医院在最后的会诊之前都是没有明确的诊断就予以强制收治的情况,是明显的违法侵权。
陈丹表示,她入院后一共接受了5次诊断,医院在多份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上进行涂改,划掉原来的“临床诊断”记录的:“兴奋状态”,改为“精神障碍,未特指”。
陈丹称,“医院最后让我出院,实际上恰恰是否定了当时强行让我住院的行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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