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说]
我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12月9日晚8点半,记者联系上李芝,此时她正在西宁的宾馆里。说起自己的遭遇,李芝一肚子的委屈。
李芝说,11月24日,她在耒阳西高铁站买票,结果被民警带走,当时民警也没有说明情况,只是要求其到派出所,“我孩子吓得直哭。”后来,民警让她喊来家人,将小孩接走。
当晚,李芝被转送到衡阳,在进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对其进行了搜身,“让我脱光了衣服,我觉得很没尊严。”回忆起在看守所的日子,李芝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她说,每天关在房子里,抬头只有天花板,看不到天空,只能看铁窗,“我觉得心里委屈,也想见孩子。”那些天,李芝每天以泪洗面,情绪低落。
李芝说,在看守所待了12天后,青海警方将其带到西宁。到了西宁,当晚她睡在了公安局的沙发上,第二天,民警把她送到了宾馆,“他们可能也觉得搞错了,态度还好。”
“我感觉不舒服,才知道自己怀孕了。”李芝说,开始她以为是高原反应,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意外怀孕一个月。后来,民警带她到医院做了检查。
李芝说,后来民警告诉她确实搞错了,她第一时间要求给丈夫打电话,当时民警一直在给她道歉,希望得到她的原谅。
“我心软,听不得好话,但我心里确实很受伤。”李芝说,她只希望民警尽快送她回家,证明她的清白,毕竟她还要在当地生活,不想因为这件事扰乱了自己的生活,“我很爱我的老公,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关系。”
[对话夫妻]
记者:警方说你可能涉嫌盗窃时,是什么想法?
李芝(化名):肯定是被冤枉了,但是没人听我解释,看到孩子哭他们也不管。
记者:得知被抓错,心里怎么想的?
李芝:民警告诉我搞错了,一直在道歉。我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希望他们办案能仔细点。心里很矛盾,毕竟要给自己、给家人一个交代。
记者:得知妻子被抓,当时什么感受?
刘华(化名,当事人丈夫):感觉莫名其妙,不过当时我就相信绝对是抓错了人。
记者:得知警方抓错人,你打算怎么办?
刘华:时隔十多天终于听到了妻子的声音,给我报了平安。警方抓错了人,我认为除了道歉,也要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青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案件?浏阳女子为何被错抓?
被警方带走关押,疑身份被冒用
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不料突然变成了“网上追逃对象”,被警方带到千里之外的青海。十多天里,李芝的生活经历了这“戏剧化”的一切。那么,青海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案件?警方为何会错抓李芝?12月9日,记者联系上了办案民警、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民警张军治,他介绍了事情经过。
盗窃案嫌疑人自称“李芝”
张军治说,去年11月,西宁五四街派出所抓获一名女子,盗窃了7200余元。由于事发在西宁人民街派出所辖区,后来案件被移交到该派出所,“当时是一个团伙,三个人只抓到其中一人。”
在审讯过程中,女子自称叫“李芝”,湖南耒阳人,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当时她说没带身份证。”张军治说,他们在网上查询,该身份证登记的照片与犯罪嫌疑人很相似。
张军治说,后经过检查,发现女子已经怀孕。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她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张军治说,“李芝”在取保候审期间一直未到案,后来被列为了追逃对象。至于女子是否有取保候审担保人或者支付取保金,张军治没有正面回复。
办案民警称是按正规程序办事
“我们接到耒阳警方的电话,就从青海赶了过来。”张军治说,11月24日,李芝在高铁耒阳西站买高铁票时被抓后,青海警方就接到了通知,请示领导后,他们特意从青海赶到衡阳。张军治说,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办事,“我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调查。”
12月9日,耒阳警方介绍,11月24日他们确实在高铁站抓获了李芝,并将其移交给衡阳警方关押,对于具体案情,他们并不清楚,“青海警方立案,我们只是协助。”
张军治说,他们将李芝带回青海后,经过核实,发现此李芝非彼“李芝”,“排除了她的作案嫌疑,她的身份证可能被冒用了。”发现抓错人后,他们将李芝送至宾馆,并垫付了所有费用。
“她说身体不舒服,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帮其做了检查。”张军治说,他们正在帮李芝买返程的车票,这几天就会送她回家。
家属认为应给予赔偿
对于妻子这十多天的遭遇,刘华十分气愤。“妻子被冤枉了,孩子也吓得不轻。”刘华说,如今妻子被证明是清白的,警方办了错案,理应给予家属一定的赔偿,至少也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刘华说,他曾向办案民警提过赔偿要求,“但他说只管办案,具体赔偿让我找当地政府。”对于这个答复,刘华显然不满意。
[背景]“她8月才辞职,老师们可以作证”
浏阳关口街道博雅幼儿园园长唐花春说,从去年9月到今年8月,李芝一直在该幼儿园担任幼师,“她根本没时间去青海。我们所有员工在教育部门都是有备案的。”唐花春说,幼儿园的其他老师都可以为她作证。今年8月李芝从幼儿园辞职,换了另外一份工作。
之后,李芝来到浏阳一家餐馆工作。餐馆老板孔凡娥证实,李芝在这家餐馆做服务员,“我们是老朋友,店里刚好需要人帮忙。”孔凡娥说,李芝11月休假回老家给老人过生日,没想到之后会出现这种事。
[律师观点]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熊麒表示,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标准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李芝应到青海申请相关赔偿。
[相关提醒]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
公安部曾表示,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提醒,如果身份信息被冒用,应该由冒用人和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可以据此证据免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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