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茉莉”
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昨日宣判,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赔偿也太少,判的徒刑也太少,称要上诉。
案件回顾
2012 年6月14日,网络红人“茉莉”王妤涵与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会上相识。次日,他们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虞某带王妤涵到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6月16日凌晨3时,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后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鉴定结论书显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属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8月14日,省内外9位法医专家来广州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再次出具鉴定结论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2013年4月2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新闻回顾:
网络红人“茉莉”疑一夜情后死亡 生前被指有同性恋倾向
2012 年6月14日,“茉莉”王妤涵和嫌疑犯小虞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相认识的第二天晚上,即6月15日晚10时许,小虞把王妤涵约到酒吧喝酒,同行的还有八九个男子。之后,小虞开车载着王妤涵到了海珠区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发生了一夜情。次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一间酒店的床上,小虞报警,事后被刑拘。死者家属称,王妤涵有同性恋倾向,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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