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位目击者按手印为三个小朋友作证
太婆向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下跪
@ 华西都市报: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昨日,多家媒体赴达州采访,面对采访,太婆蒋某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帮他们挽回声誉。
事件回放
6月15日
据达州9岁男孩小华(化名)讲述,他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三个小朋友打闹将她撞到。
经检查,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未达成一致。
11月16日
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了江先生家。“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江先生说,太婆就这样在他家住了两天。
11月19日
双方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长各承担四分之一(共计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11月21日
江先生向达川区南外派出所报警,7位现场目击证人出来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
11月22日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查明:伤者蒋某系自己摔倒,非三个小孩推到,蒋某、龚某某(蒋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已满70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500元。
11月23日
太婆家人表示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
“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一事经华西都市报率先报道后,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截至昨日,国内众多媒体到达州采访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面对面》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同时,之前表示愿意帮助太婆一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昨日也首度现身。
律师首度现身
听完讲述后起身离开
昨日上午,之前主动联系太婆家人,表示愿意帮助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来到太婆家中。在太婆及家人的讲述中,王律师没发表任何看法,也没说一句话。“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啊!”在听完太婆及家人的讲述后,王律师起身离开,并表示自己还有事。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王律师,但其电话接通后立即转入“正忙”状态。昨晚,记者再次致电,依然如此。随后,记者发去短信,也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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