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电话
就在张家人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神秘电话使得事情出现了重大转机。2008年3月10日,正在家中的张志明突然接到一个长途电话,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神秘女子压低嗓门告诉他,“我知道是谁杀了你姐姐……”
很快,张家人就和这名举报人见了面,虽然她带着大墨镜,也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她却很肯定地告诉张志明:“是胡小刚杀了你姐姐,他现在人在新疆。”说完,她就消失在夜幕中。
张家马不停蹄地向当地警方汇报了情况,4月23日,警方火速派人赶到新疆,将一直藏匿在此地的嫌疑人胡小刚一举抓获。
此后,被押解回河南的胡小刚在强大心理攻势面前崩溃,向警方彻底坦白。胡小刚供称:案发当晚,他到张家诊所看病,见张燕萱的抽屉内有钱,顿生歹念。看完病后,他悄悄熘进张燕萱的卧室藏在床下。张燕萱回屋熟睡后,他偷走了房门钥匙,熘进诊所盗走抽屉里的300余元现金。在胡小刚放回钥匙时,看见熟睡的张燕萱又起色心,张燕萱被惊醒,进行了激烈反抗。胡小刚害怕暴露罪行将张活活掐死。回到家中后,胡小刚一直无法入睡,于是又潜回现场将张燕萱的尸体背到村南的机井后抛尸。作案后,他又顺手把死者的钥匙丢到另一口井中。案发当晚,警方也讯问了胡小刚,但他让家人作假证,蒙混过关。张绍友被抓后他举家迁往新疆。
随后,经胡小刚指认,警方在另一口井中打捞出了钥匙。原来胡小刚在新疆一次酒后吐狂言,透露了杀人的事情,加之其为人霸道,又在生意场上得罪了许多同行,结果被人向被害人家属举报了其罪行。
张绍友获知真凶被擒那一刻,他揪住已花白的残发狂喊:“老天啊。8年了,你终于还我清白了。”
真凶是谁
考虑到案情重大,2008年10月24日,该案开庭前,周口市中级法院临时将开庭地点改到了辖区的商水县法院。胡小刚当庭翻供,声称张燕宣是一个名叫“王为”(音)的朋友所杀;他只是全程帮“王为”移尸灭迹。其辩护人也辩称,从现有的证据认定胡小刚作案的证据不足。
2008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针对胡小刚的翻供,判决书一一详细剖析——首先,胡的前妻证实,胡小刚杀人后,曾以此“威胁”过她。胡小刚的前岳父岳母也证实,确实知道胡小刚杀过人。就连胡的狱友也从侧面掏过他的底,证实他在狱中比较急躁,主要是担心自己杀人“家人会因为包庇而受到牵连”。
法院认为,胡小刚辩称本案系“王为”所为,却提供不出“王为”的相关资料,且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小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张燕萱父母经济损失6.4万元。
冤情昭雪
胡小刚不服,张燕萱父母也认为附带民事赔偿过少,要求胡小刚赔偿14万元,双方均上诉至河南省高级法院。昨日,张燕宣父母收到河南高院的“(2008)豫刑一终字第169号”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
与此同时,从案发不久即被收押,直至2002年被河南周口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到2003年11月,被河南省高院二审以“本案具体情况(存疑)”,改判为死缓;再到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认定张绍友案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决定进入再审程序,并终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一周后,一直在监狱服刑、身体饱受摧残的张绍友被取保候审。
获得自由的张绍友在第一时间来到了侄女被害的西屋,他点上一炷香,然后鞠了一躬。随后张绍友辗转找到了胡小刚的前妻袁某,这个女人在抽泣中告诉张绍友,胡小刚在事发后状态非常反常,不仅酗酒成性,而且怕东怕西,在一次醉酒后因向前妻坦露了“那晚的要害细节”,最终狠心与之离婚,抛下1岁多的孩子逃往新疆。袁某的话更印证了胡小刚的罪行,张绍友为这迟到的坦白而感到心酸和欣慰。
身心饱受创伤,张绍友迫切希望看到真凶服法、自己获得国家赔偿。他的侄儿张志明上网查寻,看到湖北“畲祥林杀妻”一案与自己叔叔的冤情极为相似,都是屈打成招、蒙冤多年、而后真凶浮出水面、才得以洗清罪名,于是辗转找到畲祥林案的代理律师褚中喜,请他代理这起河南版的“畲祥林”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随后的国家赔偿事宜。
2009年1月8日,张绍友收到河南省高院的“(2008)豫法刑再终字第001号”判决书。这个签发于2008年12月25日的“圣诞判决”宣告:原一、二审判决错误,予以撤销,张绍友无罪!
胡小刚一案审终,张绍友蒙冤案的国家赔偿一事就可进入索赔司法程序。相关的国家机关应主动“认错”,面对实事,也需要其能够抛开“面子”问题,对一手造成冤案的责任人应给予党纪国法处分,来告慰逝者和蒙冤受屈的生者……
蒙冤多年,面对这份迟到的无罪宣判,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张绍友再次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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