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网上相约在东莞集体自杀,结果3人在烧炭自杀过程中身亡,另外两人临时变卦离开。近日,两名放弃自杀念头的生还者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诉上法庭。记者15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已正式受理这起蹊跷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3月初,傅某林、段某斌因工作、生活等压力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意图自杀。两人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同有自杀念头的被害人李某青、高某杰、周某华,5人随即相约前往东莞市集体自杀。
2013年3月23日,5人会合之后决定在某小旅馆房内烧炭自杀,并于次日一同购买了各种用于自杀的工具。但在此期间,段某斌、傅某林先后放弃自杀的念头离开,其余三人则在房内烧炭身亡。
公诉机关认为,傅某林、段某斌明知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仍积极实施帮助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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