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以各种名目诈骗舅舅多次
纪某在法庭上所陈述的诈骗原因,实际上与她多次在预审阶段陈述的原因不符。在预审阶段,纪某多次表示,自己是为了能让母亲高兴点,能让母亲对她好点,才向母亲撒谎称自己在昌平区发改委上班,待遇和工作环境不错。
但纪某没有想到,母亲听后,便向她提出要求,称舅舅在医院干了很多年,工作累却挣不了多少钱,想换个工作。
于是,2010年10月左右,纪某便告诉舅舅,自己进发改委上班是花钱运作进去的,花了20万。舅舅因此也同意花钱,并将20万现金通过纪某的生母交给了纪某。
过了一段时间,纪某又以调动档案需要办理假学历、假社保为名拖延。舅舅还为此把医院的工作辞去了。此后,纪某又以工作服款、公务员手续费、培训费等名目要钱。
2011年1月,纪某又告诉母亲和舅舅说,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有政策,可以以五折的价格购买昌平区新开盘的房子,她手中有4个名额,但是需要全款购买。于是,纪某的舅舅又通过纪某的母亲交给她26万余元现金。此后,纪某又以印花税、物业费等名目要钱。
不止如此,2011年10月,纪某还多次和舅舅说单位领导的女儿出车祸需要钱做手术、单位领导被公安抓了以需要钱运作等名目向舅舅要钱。
村委会出证明为女孩求情
记者了解到,纪某的舅舅曾多次询问纪某事儿办得怎么样,而纪某一直推托,最后舅舅和母亲报警。
“我没想过事情有那么严重,这些钱我都花了。”纪某说,她的内心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她觉得花了这些钱,就能解恨,就能变相报复母亲和舅舅;另一方面,挥霍了上百万元,她又觉得对不起舅舅,并在事后给舅舅打了张200万元的欠条,想多还给舅舅些钱。
但纪某舅舅的代理人并不相信,其当庭表示,纪某诈骗的105万元是一笔巨款,她又没有大额消费,短时间内花不完,请法院调查纪某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及财产情况,以利于追回赃款。
法官因此询问纪某是否有意愿和能力偿还诈骗款项。纪某表示,她一直也没说不想还钱,但目前在看守所没有能力偿还。
此外,纪某的辩护人出示了纪某所在村委会10月14日写给法庭的信,称纪某从小乖巧懂事,乐于助人,尊敬长辈,但因父母离异而内向和孤僻。在她因诈骗罪被拘留时,村民都很震惊。大家认为纪某年轻,生活阅历不足,希望法庭考虑纪某平时表现,村委会愿意协助司法机关教育改造纪某。
公诉人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在辩论阶段,检察官认为,鉴于其成长经历的特殊性,请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纪某的辩护人则认为,纪某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此外,其辩护人还认为,此案表面上是一起刑事案件,但其背后却是一个花季少女的情感纠结。纪某的母亲未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其母亲甚至不清楚女儿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对于女儿是否在发改委工作都不了解。
辩护人认为,纪某的母亲对于女儿形成不健全的人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纪某的母亲和舅舅还把纪某送上法庭,更是一种悲哀。
“我十分想念我爸,我让他失望了。我很爱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如果我被判坐牢,我的父亲怎么生活。”纪某在自我辩护时再次痛哭,她知道做错事了,虽然现在已经晚了,但她仍要在自己的23年人生经历中,第一次对妈妈说声对不起。
检察官建议判处纪某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昌平法院昨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文/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图/京华时报记者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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