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高中生卖肾买苹果手机案”庭审现场。
少年为买iphone去卖肾?8月9日上午,17岁少年小王被割肾一案在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开庭,5名黑中介和医务人员被诉故意伤害罪,检察院认为5人在本案中都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小王家人提出227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五人过堂
上午9点,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审判庭挤满了人,光辩护律师就坐了两排,旁听席上挤满了当事人家属和媒体记者。受害者小王没有出现,他的母亲欧女士赶到现场。
本案中,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苏开宗被诉故意伤害罪。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认为,5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小王的身体致其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这5人在本案中都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
换肾手术时在现场帮忙的4名医护人员和两家相关单位也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受害者小王的代理人将原来329万的赔偿要求改为227万,代理人称,是相关的服药费用减少。
【何伟,组建“医疗团队”的核心人物】
“我不知道他未成年”
第一被告人是组建该“医疗团队”的核心人物何伟,检方称何伟因欠下很多债务,想通过做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的中介牟取利益。
“老黄联系我说想做肾脏手术,我就找了尹申和宋忠于。宋忠于是博士,学历高,尹申手上有‘供体’的聊天群,唐世民能帮我找来护士、联系场地,所以我联系了他们。”何伟说,虽然他知道这样做犯法,但他认为不应该以“故意伤害罪”量刑。
“小王说身份证丢了,我看他人比我还高,又自称23岁,我就信了,我根本不知道他未成年。”何伟说。
【尹申,负责联系供体】
“我不知道为何成第二被告”
第二被告人尹申较瘦,皮肤白净,一脸稚嫩,说话时声音很大,有些颤抖。
“我也卖过肾,现在只是偶尔会有些腰痛,不影响生活的,我还有个女朋友。”尹申说,“小王来郴州后是我去接的,我安排他住宿,带他去玩、去体检,我就是个穿针引线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排在第二被告人?”
尹申觉得自己特别委屈,他辩称:“他自己自愿来卖肾,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总共才拿到3000元,除掉给小王的花销,剩下不到500元,不应该被认作第二被告。”
【唐世民,帮忙找场地、护士】
“我不知道是什么手术”
“我跟小王没有任何接触,真的不关我的事。”唐世民说,“何伟要我帮忙联系场地、找护士,我根本不知道要做什么手术。我有个叫黄美的老乡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护士,我就联系了她,至于她后来又叫上她老公,就不关我的事。”
唐世民称,做完第一例手术后才知道是器官移植。手术后,何伟误导他,称手术是合法的,还有“供体”的同意捐赠书。 “何伟说,来做手术的医生是个博士,社会地位高,并且他自己上有老下有小,不可能干违法的事。”
【宋忠于,主刀医生】
“我不知道违法,我是专家”
宋忠于是手术的主刀医生,庭审现场,他戴着黑框眼镜,频频“抢镜”。
他让人感觉不是被告,而是来参加学术研究的专家,不管是举证、质证还是法庭辩论和陈述,他都以专家姿态“解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是移植方面的专家”。
宋忠于辩称,他受何伟之邀来做手术,“作为一个专家,摆摆架子是应该的。肾脏移植者的年龄大小、医院是否具有手术移植资质都不是我该考虑的。我是主刀医生,就是在技术上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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